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7-20012 | 文 号: | 鄂州政发〔2017〕16号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年11月30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发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专栏1“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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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指 标 |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完成率(%) |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
24.64 |
24.92 |
99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9.5 |
29 |
102 |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6 |
95 |
101 |
纳入社区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万人) |
6.43 |
6.56 |
98 |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比例(%) |
98 |
80 |
123 |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年均增长率(%) |
11.4 |
7 |
163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
32 |
30 |
107 |
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 |
99 |
85 |
116 |
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创建率(%) |
89.5 |
88 |
102 |
老年教育参与率(%) |
5 |
5 |
100 |
老年志愿者占比(%) |
10 |
10 |
100 |
(二)"十三五"时期的形势。
困难与挑战。"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老年人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截至"十二五"期末,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4802人,占总人口数的16.76%。预计至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22.01万,占总人口数比例将达到19.73%。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2.47万,占老年人口的11.22%。人口老龄化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劳动人口与老年人口赡养比逐年上升,养老保障负担快速增加,医疗保障资金需求迅速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内容难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持续增加的高龄、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社会照料压力越来越大,老年人的文化、体育、老年教育等精神文化需求逐步增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与老龄事业发展不相适应,基层基础比较薄弱。
机遇和责任。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养老体系、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等提出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为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我市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为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目标,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融入老龄事业发展全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不断完善老龄政策制度,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着力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指导、规划制定、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立政府监管下的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2.坚持保障基本、筑牢底线。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基本要求,完善老年人基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对失智失能、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基本的养老服务供给,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对贫困老年人实施精准救助,在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群体基础上,推进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适度普惠与均等化,建立老年人社会福利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坚持需求导向和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方向,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着力破解制约老龄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试点先行,改进养老服务供给方式,改革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
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做好老年人经济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关爱等制度安排,同时重点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农村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做实居家养老、农村养老、失智失能、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照护等工作,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实现统筹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同步进入小康社会,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持体系、文体教育体系、发展环境体系和老龄产业体系更加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形成与国际航空大都市相协调、与我市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
--健全全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参保率不低于95%。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机构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新建、改扩建1000张以上,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6张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的30%以上。
--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区至少创建1个省级老年宜居社区(村),每个街道至少有1个市级老年宜居社区。
--加强老年人体育设施建设,所有区建有功能齐全、具备一定规模、适合老年人健身的体育活动中心;所有街道、乡镇建有规模适当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老年人的健身条件明显改善;所有社区和行政村有1处适合老年人的健身场地和器材。
--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85%以上的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对象,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超过老年人口的12%。
--加快建立和健全老龄产业体系,完善老龄产业发展政策,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产业,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最大限度创造老龄产业发展的有效刚性需求。
--初步建立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实现80%的街道、60%的社区接入"互联网+"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专栏2 “十三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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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 标 |
目 标 值 |
社会保障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达到90%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稳定在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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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 |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
不超过50% |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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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支持 |
老年人健康素养 |
提升至10%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 |
3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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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达到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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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化生活 |
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 |
达到50% |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2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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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参与 |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达到12% |
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覆盖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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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保障 |
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