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00460 文      号: 鄂州政发〔2018〕17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6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33号)精神,加强我市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各级政府机构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引领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为我市建设现代化航空新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务人员和政府机构信用档案,推动政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更加完善,公务人员和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显著减少,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机构和全体公务员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准则,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法治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二)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制定并公布政务信息公开、查询服务规范,通过平台网站、移动终端等途径向社会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信息综合服务窗口,提供公开查询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导向,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全市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加快大数据中心建设进度,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四)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和信用管理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信用政策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及全市干部理论知识考试范围,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采集公务员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将有关记录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并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五)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政务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依法依规向社会做出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恪守诚信,依法履约,为全社会作出表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六)健全政务失信惩戒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有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追究责任。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实行公务员招录信用审查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七)健全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机制。依据《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政务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制度,依法依规采集政务失信记录。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制度,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及时更正或撤销,并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鄂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务员局;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八)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全覆盖、清存量、防增量、抓惩戒、严整改、督落实"的专项治理要求,明确时限要求及责任主体。建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同级法院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市、区(开发区)沟通联系机制,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政府机构负责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庭应诉,避免新增失信被执行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中级法院;责任单位: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四、重点领域
  (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评价等级制度,将信用评价得分作为招标采购评分依据。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和信用查询制度,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我市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记录档案,将相关主体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中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审批过程公正透明、建设运营全程监管。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职责,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以及项目主体失信违约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形成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记录,并逐步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三)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出台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范各级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四)加强民生保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向社会公开的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类、民生保障类项目和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承诺时限、质量标准、服务要求落实到位。对履职不力导致承诺未能实现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并计入相关责任人诚信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考核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五)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信用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位,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积极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时间进度:持续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政务诚信工作推进方案,并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结合实际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总结推广政务诚信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及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信用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地、各部门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将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