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00461 文      号: 鄂州政发〔2018〕19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26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鄂州市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经济发展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型的关键"窗口期",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工业实现平稳增长,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增长态势平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稳增长支撑有力,每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不少于20家,新增成长工程后备企业不少于30家,每年预增产值过千万元的增长点不少于60个。增长后劲增强,工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2%以上。
  (二)工业结构持续优化,转型发展实现新突破。传统产业改造加速,每年推进实施的传统产业技改项目不少于100个,3年内规上企业全部完成技术改造,技改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的比重不低于42%。新兴产业发展加快,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增速快于全市工业平均增速,新兴产业占比3年提高5%以上。特色产业发展平稳,金刚石工具、绿色农产品加工、工程塑胶管材、重型机械加工、生物医药等省级成长型产业集群不断壮大,产品推陈出新,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保持良好势头,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企业不断扩容,每年新增20家以上,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家。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比重上升40%,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达到40%左右。民营工业保持健康发展,增速不低于全市工业平均水平,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主营收入占比达80%以上。
  (三)工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效益水平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创新基础进一步筑牢,建成一批创新平台、培育成功一批创新型企业、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到2020年,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学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达到50家;培育3-5家年收入过千万元的以检验检测、科技孵化、安全服务、技术研发等为主业的生产性服务型企业。到2020年,与高校院所技术合作的企业突破400家,产学研项目超过400个。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研发技术机构全覆盖;一批原创性、国内领先的新产品推向市场,培育工业新产品150件以上,新增湖北名牌产品10件以上。两化融合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企业信息化改造稳步推进,实施信息化改造累计达到400家,规模以上企业上"行业云"、"企业云"的比例达到90%以上,每年新增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家以上,到2020年,总数突破70家,实现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零的突破。以质量效益为核心价值导向基本形成。规模以上企业利润率保持在6%左右,利润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下降完成省定目标。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逐渐完善。对标湖北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体系,我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情况实现可监测、可评价。
  二、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工业稳增长。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加强对重点企业、主要行业日常监测、分析调度和服务保障,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强化工业目标管理,葛店开发区年度目标增速不低于12%,鄂州开发区不低于10%,鄂城区、华容区不低于8%,梁子湖区不低于全市平均速度。加强市场主体培育,继续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落实奖补政策,引导企业进规入库。加强重点企业联系服务,继续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服务企业稳增长"活动。加强产销对接,组织企业参加行业性、区域性展销活动,帮助企业扩大销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开发区)
  (二)强力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重大机遇,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及物联网、航天航空制造及服务、大健康等产业,明确主攻方向,集聚创新要素资源,引领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强化示范引领,优先支持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企业,在智能化生产、互联网+、网络化营销、产品可追溯、模块化管理等方面先行一步、形成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市制造业制造模式、创新能力、整体素质大幅提升。依托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坚持全要素、全产业链与全供应链、全地域谋划、引进和发展航空制造企业,通过逐步延伸、扩张产业链,实现航空制造业平稳起步。对工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考核,查找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进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招商局及相关单位,各区、开发区)
  (三)强力推进工业技改转型。大力实施百家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积极对接省"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支持传统产业装备改造、信息化改造、节能改造、新产品开发及首台套开发、传统企业"机器换人"。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技改扶持政策,各地负责拟定具体操作实施办法,将技改项目新增地方财力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支持企业扩规上档和向专精特新转型。大力推进技改扩能,培植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循环经济示范性明显的大型企业,集中资源向智能制造、节能减排、质量品牌等关键环节和产业链"短板"聚集。鼓励骨干龙头企业加强对外合资合作,提高本地关联企业间配套服务能力,降低综合成本。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切实帮助中小企业扩规、上档、升级。建立小进规后备企业库,精准推动"个转企""小升规"。选择一批发展潜力大、产品市场广、科技含量高的小微企业,纳入成长工程重点扶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注重发挥个性化竞争优势,向"专精特新"新型发展模式转型,用3年时间打造30家以上行业内领先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昌达公司、市税务局,各区、开发区)
  (四)强力推进工业投资增效。充分发挥投资的"压舱石"作用,在引进和盘活上下功夫。建立全市工业投资项目库,压实区、开发区、园区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明确各地招商重点方向,葛店开发区重点引进光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和电子商务,鄂州开发区重点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智能物流,其它区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产业定位,引进新产业及现有产业的延链、补链企业。开展重点项目督办,将重点签约项目、在建项目、即将投运项目作为督查重点,督促各地主动对接、担当作为,高效服务企业及项目。加强工业增长点跟踪服务,促进增长点按期投产达效。全面开展工业用地普查清理,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以及位于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搬出后腾出的土地,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为新项目腾出有效空间。对经营陷入困境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加大整合、处置工作力度,引导企业实施商业化兼并重组,促进企业重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招商局、市昌达公司,各区、开发区)
  (五)强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落实长江大保护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化解过剩产能,依据法律法规和环保、质量、安全、能效等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对钢铁、水泥企业实施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严格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组织实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领域先进适用的成熟技术和产品。实行工业企业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对列入清单的工业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不予政策支持,倒逼企业转型发展。推动工业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完成工业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各区、开发区)
  (六)强力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实施新产品开发计划,加大"产学研"对接力度,充分发挥鄂州华科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的创新作用,主动对接国际先进技术水平,不断开发新技术、涉足新领域、推出新产品,3年内,每年开发不少于50个新产品。充分利用湖北省丰富的科教资源,发挥地缘优势,围绕智能制造领域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技术需求,深化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尊重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按照"整合资金、突出重点、集中财力、有所专攻"的要求,市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学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产品展示推广中心等平台建设。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实施企业家培养工程,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家、企业高管参加高校高级工商管理培训班,每年培训企业中层管理人员1000人次。实施"千名引硕工程""重点高校大学生引进计划",每年帮助引进企业急需创新人才200名以上。加强品牌保护和培育,保护知名商标、名牌产品,打击假冒伪劣。继续开展市长质量奖组织评选活动,支持企业申报长江质量奖。开展宣传推介,每年在鄂州电视台、鄂州日报等媒体举行一次鄂州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公开宣传展示活动,扩大我市工业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区、开发区)
  (七)强力推进发展环境优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生人才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市财政每年安排工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成长进规、培育隐形冠军等。落实电力改革各项措施,提高企业用电报装办理工效,用足直供电交易政策,降低用电成本。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相关政策。落实国家、省政府出台的降低交通物流成本、互联网接入资费等政策。加强综合协调,发挥服务企业直通车作用,综合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发展难题。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涉企中介行为,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加大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开展银企对接,发挥科技续贷周转金、小额保证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鼓励企业扩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督促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人才引进、法律咨询、技术对接等公益性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物价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金融办、市昌达公司、市供电公司、市银监局、市人行,各通讯公司,各区、开发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工作的领导,配齐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干部,为工信部门履职尽责、统筹协调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要加强作风建设,鼓励各级干部在主战场落实主担当,坚定支持敢作为、勇创新、善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履行促进工业发展的职责,形成大抓工业的浓厚氛围、共抓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运行分析。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机制、全市工业经济半年分析会商机制、企业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市政府每季度、市经信委每月进行一次运行情况通报。加强运行分析结果运用,对各地开出"点穴"式问题清单并抄送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主要运行指标降幅较大的进行约谈。市统计、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数据资源共享,为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精准分析提供数据。
  (三)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市级领导带头联系服务工业企业制度,各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定期到企业问需问计,各地也要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各地及其部门每年深入企业现场调研、协调、服务覆盖面不少于当地规上工业企业的三分之一。各级工信部门要发挥工业企业的沟通纽带作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提供政策信息,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四)加强考核督办。将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督查结果作为各地政府和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有关政策性资金切块下达的重要依据。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工作方案,拟定任务书、路线图和重点项目库,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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