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3-02560 文      号: 鄂州政发〔2023〕8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发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为鄂州“两区一枢纽”建设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不断突破,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和保障更加高效,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提升。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更加有效(具体指标见附件)。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进入全省前列。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企业质量品牌实力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构筑产业质量竞争优势

  1.夯实科技创新质量基石。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争取战略科技力量在鄂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健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武鄂跨区域产业创新联合体,与武汉高校院所建立常态化成果对接机制,推动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2.强化产业质量支撑。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参与重点基础材料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

  3.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以“技改提能,制造焕新”工程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链长+链主+链创”三方联动机制,着力培育光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低碳冶金等四大优势主导产业集群,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4.培育质量卓越产业集群。支持优势产业集群加强创新技术研发,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鼓励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创造性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争创全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立产业集群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

  (二)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5.推动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升级。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农产品管理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等级划分,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6.提高消费品供给质量。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力争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增加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保证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增强儿童用品和学生用品益智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每年组织50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7.推动工业品质量升级。围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激励政策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

  (三)打造安全绿色优质建筑工程

  8.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完善质量保修、回访和投诉处理机制。

  9.提高建筑材料质量水平。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应用,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筑工程绿色建材使用率达到50%以上、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97%以上。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10.实施精品建设工程。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完善智能建造发展政策、技术标准和产业体系。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指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以上。推行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配合我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的推进实施。开展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精品桥梁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

  (四)促进服务供给扩容提质

  11.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为农服务“两中心一站”建设,推广“六统一”托管综合服务。大力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维修改装、现代仓储等专业化物流仓储服务。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新业态。支持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加快构建国际化、专业化、一体化商务服务体系。

  12.开展生活服务满意度提升行动。健全生活服务标准,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承诺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规上服务业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推动临空经济区“一区四园一中心”建设。积极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吾悦广场、华润、居然之家等城市综合体建设,引进五星级酒店。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社区“共享厨房”、农村“幸福食堂”等大众餐饮服务。

  13.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加快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一刻钟健身圈”。提升供水、供电、供气和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优化教育资源、养老资源供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领取程序,提高异地就医报销便捷性。

  (五)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14.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应用。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百企千人QC小组质量提升活动。支持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发展战略,鼓励“链主”企业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共同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15.壮大质量人才队伍。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质量素质。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培养一批“鄂州工匠”“荆楚工匠”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建立质量专家数据库,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16.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对获得“中国精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60万元,对被认定为“湖北精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对获得长江质量奖的组织奖励100万元(提名奖奖励5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奖励50万元(提名奖奖励20万元)。

  (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17.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完善标准化战略政策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量传溯源技术体系建设。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和优势机构。

  18.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和“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

  (七)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19.完善质量政策措施。完善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机制。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推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渠道筹集和保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投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0.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健全区域执法协作、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准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构建产品伤害监测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21.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大力开展质量强市共同缔造活动。开展党政干部质量专题教育,推动各级干部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完善质量多元救济机制,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鼓励新闻媒体传播先进质量实践,曝光质量违法行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质量强市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强化区政府(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质量发展和质量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质量强市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配套措施,统筹抓好日常推进、问题解决、政策协同和财政经费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落实质量督查制度,把质量工作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附件:1.鄂州市质量强市建设指标

        2.鄂州市质量强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   鄂州市质量强市建设指标

类别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2035年

质量品牌

1

新增鲁班奖等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个(次)

1

1

2

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含提名奖)

1

3

3

鄂州市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

12

20

4

新增“湖北精品”认证产品

10

40

5

新增省级优质工程

10

20

6

新增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

5

10

质量竞争力

7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89

≥92

8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创新性中小企业)

200

300

9

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

%

≥65

≥80

10

累计实施技改项目

≥300

≥1000

11

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10

30

12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12

≥20

13

有效注册商标

万件

≥1.2

≥2

14

商标国际注册总量

≥22

≥30

质量基础

15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省级示范站

2

8

16

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10

20

17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90

110

18

新建检验检测省级中心

1

3

19

规上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

%

≥80

≥90

20

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万人

≥ 3

≥13

质量治理

21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5

≥98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98.5

≥99

23

食品抽检合格率

%

≥98.5

≥99

24

药品(医疗器械)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98

≥99

25

大中型工程质量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26

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满意度

≥80

≥85

27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83

≥85

 
附件2  鄂州市质量强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

 

责任单位

构筑产业质量竞争优势

1.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9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

2.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争取战略科技力量在鄂州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市科技局

3.健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武鄂跨区域产业创新联合体,与武汉高校院所建立常态化成果对接机制,推动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4.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市市场监管局

5.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参与重点基础材料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6.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7.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市农业农村局

8.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9.“技改提能,制造焕新”工程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市经信局

10. 建立完善“链长+链主+链创”三方联动机制,着力打造“157”产业集群,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市经信局

11.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市发改委

12.支持优势产业集群加强创新技术研发,推广卓越质量管理实践。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3. 鼓励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创造性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争创全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市市场监管局、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

14.建立产业集群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

市市场监管局

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15.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农产品管理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等级划分,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

16.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17.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重点类别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市临空物流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8.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力争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19.增加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强化安全要求,保证功能适配、使用便利。增强儿童用品和学生用品益智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每年组织50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专项行动,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市市场监管局

20.围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大力发展优质制造,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21.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激励政策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打造安全绿色优质建筑工程

22.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立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完善质量保修、回访和投诉处理机制。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

23.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应用,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筑工程绿色建材使用率达到50%以上、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达到97%以上。

市住建局

24.落实建材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加大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5.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完善智能建造发展政策、技术标准和产业体系。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指标,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以上。

市住建局

26.推行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配合我省“荆楚安澜”现代水网规划的推进实施。

市水利局

27. 开展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精品桥梁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促进服务供给扩容提质

28. 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为农服务“两中心一站”建设,推广 “六统一”托管综合服务。

市农业农村局

29.大力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维修改装、现代仓储等专业化物流仓储服务。

市临空物流中心

30.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数字新业态。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1.支持开展科技金融创新,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升级的精准性和可及性。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32.加快构建国际化、专业化、一体化商务服务体系。

市商务局

33.健全生活服务标准,建立完善优质服务承诺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规上服务业企业做出优质服务承诺。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临空物流中心

34.推动临空经济区“一区四园一中心”建设。积极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临空经济区、市商务局

35.加快吾悦广场、华润、居然之家等城市综合体建设,引进五星级酒店。

市发改委

36.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规范快餐、团餐、社区“共享厨房”、农村“幸福食堂”等大众餐饮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37.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

38.加快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一刻钟健身圈”。

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39.提升供水、供电、供气和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控集团(市水务集团)

40.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市卫健委

41.优化教育资源供给。

市教育局

42.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市人社局

43.优化养老资源供给,优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发放领取程序,提高异地就医报销便捷性。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44.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百企千人QC小组质量提升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45.支持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发展战略,鼓励“链主”企业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纳入共同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46.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质量素质。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培养一批“鄂州工匠”“荆楚工匠”等优秀高技能人才。

市人社局

47.建立质量专家数据库,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48.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对获得“中国精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奖励60万元,对被认定为“湖北精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对获得长江质量奖的组织奖励100万元(提名奖奖励5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奖励50万元(提名奖奖励20万元)。

市财政局

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49.完善标准化战略政策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量传溯源技术体系建设。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知名品牌和优势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50.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支持区域内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和“一站式”服务窗口,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51.完善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机制。建立质量分级制度,推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

52.完善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机制。

市财政局

53.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渠道筹集和保障机制,落实企业质量投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54.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55.健全区域执法协作、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机制。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56.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准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构建产品伤害监测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

57.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鄂州海关

58.开展质量强市共同缔造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59.开展党政干部质量专题教育,推动各级干部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

60.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61.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

市市场监管局

62.完善质量多元救济机制,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

市市场监管局

63.鼓励新闻媒体传播先进质量实践,曝光质量违法行为。

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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