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20-29174 | 文 号: | 鄂州政函〔2020〕45号 |
发布机构 : | 鄂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31日 |
信息分类 : | 鄂州政函 | 有效性: | 有效 |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鄂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鄂州政规〔2020〕5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下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按法定程序报批。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决策。同时,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调整。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鄂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承办单位 |
1 |
鄂州市城市大脑建设项目 |
市行政 审批局 |
2 |
鄂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纲要 |
市发改委 |
3 |
关于加快鄂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卫健委 |
4 |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 贯彻实施方案 |
市临空 物流中心 |
5 |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市民政局 |
6 |
鄂州市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 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市水利和 湖泊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