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0-29174 文      号: 鄂州政函〔2020〕45号
发布机构 : 鄂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31日
信息分类 : 鄂州政函 有效性: 有效

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鄂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鄂州政规〔2020〕5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下发给你们,请各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按法定程序报批。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决策。同时,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调整。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鄂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承办单位

1

鄂州市城市大脑建设项目

市行政

审批局

2

鄂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纲要

市发改委

3

关于加快鄂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卫健委

4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

贯彻实施方案

市临空

物流中心

5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市民政局

6

鄂州市主城区供水管网及老旧小区供水

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市水利和

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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