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月明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新《审计法》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1-29 语音:播放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月明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新修订的《审计法》共7章60条,在2006年规定基础上修改34条,增加7条,合并1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在总则中增加并强调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二是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新修订的《审计法》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三是坚持权责相符,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既赋予审计机关必要的权限和措施,压实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责任,又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回应“谁来监督审计机关”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问: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方面,请问这次修订是如何明确的?

  答:为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新修订的《审计法》健全完善了审计监督机制。一是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完善审计结果报送机制,增加了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报上一级审计机关的要求。三是健全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问:在拓展审计范围推进审计全覆盖方面,请问这次修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本次《审计法》修订,拓展了审计职责范围,总体上看主要有:一是在财政审计方面,增加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内容。二是在国有企业审计方面,规定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在政府投资审计方面,增加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的内容。四是增加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的内容。五是完善了公共资金审计监督范围。六是增加了开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审计的内容。这些增加的内容,有利于各级审计机关更好地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问:在赋予审计机关监督权限和措施方面,请问这次修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一是调整审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的范围。被审计单位应当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二是调整审计机关检查权的范围。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资产,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三是赋予审计机关获取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数据的权力。四是完善审计机关查询存款权。审计机关除了可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还可查询有关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存款。五是增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机关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问:在规范审计监督行为方面,请问这次修订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一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二是审计机关采取封存、冻结、暂停拨付款项等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四是审计机关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

  问: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方面,请问这次修订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本次《审计法》修订,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的要求,审计机关应当进一步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审计机关作为专职监督机关,更应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审计机关应当坚持好干部标准,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积极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三是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解决审计任务重、审计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目前,市审计局正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审计“铁军”,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

  问: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请问我市审计机关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市审计局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推向深入。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将新修订的《审计法》纳入审计人员培训体系,帮助审计人员全面理解、深刻领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将新修订的《审计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将新修订的《审计法》送至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手中,提升社会各界对审计监督的知晓率、参与率。三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常态化开展“人人上台讲法”、审计“公开课”、审计案例讲评、优秀审计项目评比等活动,以讲促“学”、以评提“能”,锻炼干部“能查、能说、能写”能力,提升审计能力和效能,积极争创全国、全省优秀审计项目。四是依法履职尽责。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政策执行情况,依法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推进审计全覆盖。同时,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果,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作出审计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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