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才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8-05-14 语音:播放

    “新鄂州人”计划 

  一、“新鄂州人”计划内容

  力争5年内,引进、培育30万具有新理念、拥有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能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新鄂州人”。

  二、“新鄂州人”计划重点政策1.柔性人才一次性年薪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掌握国内领先技术、成果转化效益突出的柔性人才,按照年薪30—50万元、50—100万元、100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年薪补贴。

  2.引才奖励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较多,并对鄂州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平台,给予10—20万元奖励。对在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且取得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给予5—30万元奖励。

  3.扩大人才参与国际化交流打造健康物联网高峰论坛、梧桐湖LST(湖边谈话)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流平台,畅通“新鄂州人”与国际人才交流合作通道。

  4.建立人才股权和金融激励机制采取“股权+债权”“领投+跟投”等方式,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给予股权激励和金融支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推动科技项目加速转化。

  5.完善薪酬和税收激励科研人员获得的财政奖励资金和科研劳务收入,按照单项劳务报酬计缴的个人所得税,不纳入调控的绩效工资总额。提高研发团队在项目经费中获得科研劳务收入比例,其中主要依靠智力投入的项目最高可达70%,其他项目最高可达50%。

  6.支持科研成果转化收益支持将科研成果的无形资产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授予科技人员和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和研发团队在鄂州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其所得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

  7.加大科研人员权益保障提高政府科研项目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500万元至1000万元为1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8.探索事前产权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试行知识产权混合所有制,研发团队依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与单位协商确权后,可以与本单位共同申请成为专利共同权利人。

  9.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和人才维权援助制度,防控知识产权风险,维护人才合法权益。

  10.人才认定评价社会化、市场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等工作逐步向社会化专业机构转移。建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11.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对在科技创新中成就突出、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特殊评审。

  12.户籍管理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直接落户鄂州。

  “新鄂州人”计划中的高层次人才,还可按照《鄂州市“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同时享受其他政策待遇。

 

    “我选湖北·青英汇鄂州”计划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含非本市户籍)实习实训、创业就业的大学生。

  二、政策待遇1.发放生活补贴对来我市实习实训的大学生一般发放一个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800元、本科生1000元、硕士研究生1200元、博士研究生1600元。就业见习的大学生(时间3-6个月),按照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见习补贴。

  2.给予创业扶持对在鄂州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按规定落实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2万元场租补贴以及最高1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等政策。按规定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取消或降低反担保条件。鼓励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

  3.放宽外国人就业许可放宽外国留学生在鄂州工作限制,允许获得学位的优秀研究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工作许可。逐步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制度,按要求落实创新创业奖励制度。

  4.择优引进到企业工作从来实习实训的大学生中择优引进到企业工作,3年内按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5.举办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大学生创业大赛,对优秀项目给予创业资助。

  6.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含量较高、市场预期较好的种子期项目,可给予三年零成本孵化。

  7.住房保障在主城区工作的研究生,集中安排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在主城区以外工作的,由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解决住房问题。

  8.户籍管理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直接落户鄂州。

  9.生活保障代办异地社保接续手续,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优先推荐安置配偶就近工作,子女就近入学入托或择校就学。

  市人社局每年5月份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实习实训和就业岗位需求信息,大学生通过“鄂州市人才服务局”网站报名。联系电话:0711—3388946。

                                             国有企事业单位“121人才池”计划 

  一、“121”人才池计划简介

  国有企事业单位,自2017年起利用5年时间,在统一组织的一般性招考招聘外,通过特殊招聘方式招聘100名高层次人才、200名紧缺急需人才;通过专项招聘方式,面向知名高校等特定领域或特定专业招聘1000名专业人才。

  二、招聘范围1.高层次人才拥有自主创新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经济或社会价值,达到省级以上领先水平的专技人才。

  2.紧缺急需人才符合当年紧缺急需人才目录的专业要求,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

  3.专业人才拥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

  三、政策待遇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优先定级定岗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十一级设岗;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九级设岗;在开发(新)区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分别聘任为正科级、副科级岗位。

  2.享受优厚的薪酬和奖励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用人单位可对实绩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

  3.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含试用期)三年内,除正常工资待遇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

  4.建立打通国企、事业单位和党政人才使用机制聘用人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完成一个聘期以上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调到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5.全方位的生活保障招聘人才可按规定优先入住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保持原社保缴费及待遇不降低,其配偶可按对口对等原则随调,子女可就读市内优质学校。

  详情可登录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企业“千名引硕工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毕业且与鄂州境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用工合同的全日制硕博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取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申报程序新入职硕博研究生所在企业应在每年第二和第四季度末25日前、已享受生活补贴的硕博研究生所在企业应在每季度末25日前,向所在区(开发区)经发局、街办经贸中心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各区(开发区)经发局、街办经贸中心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本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经信委。三、政策待遇1.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重点高校本科生每月给予800元生活补贴。

  2.全方位的生活保障对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博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可在鄂州城镇或单位入户,子女可根据居住地、工作地就近入学。

  详情可登录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千名引硕”栏目。联系电话:0711—3830860

                                      “新鄂州人”杰出人才荣誉制度 

  一、“新鄂州人”·杰出贡献专家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带头人。

  二、“新鄂州人”·优秀伯乐通过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引进的硕博人才且目前在职达20人以上的企业;为我市引进A、B、C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企事业单位或第三方组织。

  三、“新鄂州人”·突出贡献专家2016年1月1日之后,凡被授予国务院津贴、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

  四、“新鄂州人”·技能大师2016年1月1日之后,在“中华技能大赛”、全国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或在全省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被评为“楚天名匠”的技能人才。

  五、“新鄂州人”·青年英才2016年1月1日之后,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青年英才奖项,或经“吴都青年英才计划”认定的人才或团队。

  各类人才在获得荣誉的同时,按照《关于实施“新鄂州人”计划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意见》《鄂州市“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享受项目扶持、一次性奖补、办公场地免租等一系列政策待遇。

 

  鄂州市“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 

  一、“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简介

  利用5年时间,重点围绕航空物流、电子信息、航空设备制造及维修、生物医药、专业会展、电子商务、大数据、健康服务、金融、法律、医疗、生态农业等重点领域,引进30名国际顶尖人才(团队)、300名国内领军人才(团队)和3000名省级领军人才。

  二、“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引进扶持对象带项目在鄂州创办企业不足3年的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2年内到企事业单位实施重大创新或成果转化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其中:创业人才须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占股50%以上,若为团队的,团队带头人须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且个人占股30%以上;创新人才须与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或合作合同。

  引进人才(团队)分国际顶尖人才、国内领军人才和省内领军人才三个层次:A类国际顶尖人才(团队)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具有世界一流水平、能引领鄂州产业发展、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人才。

  B类国内领军人才(团队)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际知名公司和科研机构中曾担任中高级职务的工程技术专家、经营管理专家及其创新创业团队;国家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公共研发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首席科学家、技术带头人;其他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的相当层次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团队)主要包括: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省内领军、鄂州急需、能带来突出效益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

  三、政策待遇对高层次人才自主创业或领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领先且具有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项目,给予相应扶持:1.资金扶持A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200万元资助,最高1亿元配套股权投资;创新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

  B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资助,最高20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创新人才项目给予50万元资助。

  C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最高5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创新人才项目给予20万元资助。

  2.免费提供办公场所A类创业人才项目:三年内免费提供1000—5000平方米办公场所。

  B类创业人才项目:三年内免费提供500—1000平方米办公场所。

  C类创业人才项目:三年内免费提供100—500平方米办公场所。

  以上项目扶持政策,每个企业、项目、团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一次。项目正常运营后,配套投资股权可按原价转让给创新创业团队成员。

  3.税收减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前三年按其缴纳个税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对人才创办的企业,前三年按其缴纳税收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之后两年按其缴纳税收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50%进行奖励。

  4.研发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含首台、首套自主创新设备)、新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通过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评标规则中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发的创新产品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或加分。

  5.上市奖励人才在鄂州创办的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上市的,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在“四板”挂牌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6.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在人才集聚区建设专家楼和高端人才公寓,引进高层次人才在鄂州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在鄂州工作生活10年以上、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赠送所居住专家楼或人才公寓产权。

  7.首套自住房补贴引进人才在鄂州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A类人才按房价的5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B类人才按房价的3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C类人才按房价的10%进行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

  8.协调配偶安置引进人才配偶没有工作的,可在市内协调安置工作。

  9.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子女可优先安排到市内优质中、小学就读。

  10.医疗保健对投资创业和合同招聘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参照全市重点保健对象享受有关医疗待遇。

  11.支持人才加强对外交流优先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一年期多次往返签证、居留证等。

  12.引才奖励对为我市引进A、B、C类人才的企事业单位或第三方组织,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引进A、B、C类团队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可直接登录“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鄂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网上申报,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后,可直接登录平台申请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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