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3-21 语音:播放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鄂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精神解读如下。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立足农村、农民自愿,建管并重、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统筹推进、务求实效,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创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美丽鄂州建设取得新进展。

  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全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生活污水有效管控。建有集中式、分散式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实现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5%。动态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85%。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建改的问题厕所整改达标。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市超过50%的村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整治村庄公共环境,常态化开展以“五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杂物,清理村内沟塘,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除村庄乱搭乱建,清除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为重点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

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机制,统筹“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鼓励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积极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鼓励政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农村人居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7〕69号)规定的农村“厕所革命”奖补政策及资金筹措方式将延长至2025年,市、区、乡要同步安排一定资金予以保障支持。防止新增村级债务。

  完善落实相关政策

  落实国家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优惠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

  支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等,因地制宜研发适合我市农村特点和气候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科技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办好鄂州市乡村振兴学院,着力培养一批规划、建筑、园艺、生态等专业技术人才,继续选派专业技术人才驻村指导。

重点任务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提质增效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户分类、组保洁、镇收集、区转运、市处理”五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和服务,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收运处置管理水平,做到日产日清。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回收利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对符合当地实际、简便易行的分类模式大力进行推广。采取积分兑奖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分类投放垃圾和回收有害垃圾,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扩大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各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建设1座大件垃圾破碎处理中心,建设2至3座建筑垃圾消纳场,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统筹推进集镇餐厨垃圾处理、农村易腐垃圾处理等相关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处理能力。

  常态化开展农村存量垃圾整治。全面清理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开展铁路、公路沿线和河湖、水库、沟渠、塘堰、房前屋后等积存垃圾清理工作。

  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做到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城镇、村湾污水管网。居住分散的村湾、常住人口不足200人的村湾,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技术处理达标后排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整改,健全管护机制,确保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监测,定期通报设施运行和监测情况。

  加快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动态台账。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优先治理1条纳入国家监管清单、6条纳入省级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着力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科学选择改厕技术和模式,新改户厕入院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在城郊村、中心村推广集中下水道收集处理模式,偏远村、边缘村户厕改造推广联户、多户“大三格”模式;确实不具备条件的,采用单户“小三格”模式。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按实际需求建设乡村A级景区旅游厕所。健全农村公共厕所管护机制,强化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严格管控改厕质量。加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及时整改问题厕所。将农户改厕信息同步录入农村改厕微信平台App信息系统,推进农村厕所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农村改厕施工队的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改厕标准,加大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强化改厕产品和施工质量监管,完善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

  强化厕所粪污治理。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有条件的乡镇、村,推进厕所粪污集中处理或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开展整村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试点。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与农业种植、有机肥加工等产业发展相结合,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全面开展“五清一改”,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设立村庄清洁日,建立“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实现村庄清洁行动群众化、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改善村庄公共环境。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扩大村庄公共空间。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梳理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开展违规搭挂和废弃线路治理。引导村民利用房前屋后荒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公园、小果园、小菜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特色乡村田园景观。

  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乡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加强乡村自然景观、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一批乡村小微湿地。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开展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以乡镇为单位,从《湖北省鄂州市农村住宅推广图集》中选取1-2个设计方案进行推广,鼓励各地对采用图集建设的农房进行适当奖励。鼓励各地对存量农房进行微改造,加强农村古井、古树、古桥、古驿道、古屋、古祠堂的保护,保护古村韵味,留住乡愁记忆。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推进一体化运行管护。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推动农村公共厕所、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健全管护队伍,建立日常巡检、设备维修等管护制度。推行多元管护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探索建立费用分担机制。用好用足相关政策,统筹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类型,因村制宜设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相关公益性岗位。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探索,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

  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联户、党员户承诺、设立党员责任区等形式,示范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和维护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通过志愿服务、“小手拉大手”、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知晓率、满意度。

  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讲文明、筑健康、守绿色、重环保”的生活方式,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将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泼乱倒生活污水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治。持续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公益积分管理、乡村振兴拉练等活动,不断改善村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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