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鄂州市人口发展规划(2019—2030年)》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10-16 语音:播放

  《鄂州市人口发展规划(2019—2030年)》明确了鄂州市2019-2030年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将为鄂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决策提供支撑,是指导鄂州市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出台背景 

  十九大报告中深刻阐述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明确提出“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央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2018年2月6日,鄂州市委、市政府印发《“健康鄂州2030”行动纲要》,纲要提出:“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制定鄂州市2018-2030人口发展战略和航空都市区人口发展战略,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人口环境。”责任单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时任市长王立同志要求市卫计委牵头制定鄂州市2018-2030人口发展战略和航空都市区人口发展战略,为鄂州“三城一化”作战略支撑。 

  当前,我市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已经开启“三城一化”新征程。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我市人口和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新任务,深入研究全面提升人口素质的相关战略问题,既是人口发展规律使然,也是经济发展阶段变化的必然要求。 

  二、出台依据 

  依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湖北省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鄂州市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规划(2018-2022年)》、《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鄂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基于历年《鄂州统计年鉴》、鄂州市全员人口数据进行人口发展预测。 

  三、我市人口发展总体趋势 

  鄂州市的人口发展既符合普遍性规律,又具有其独特的内在特征。2019—2030年,全市人口变动的主要趋势为: 

  (一)人口总量持续上升。在考虑人口迁移的开放条件下,结合鄂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趋势,按全员人口口径保守估计,鄂州市的常住人口总量将从2018年的107.77万人增加到2030年的138.18万人,增幅达到30.41万人,其中预期净迁移人口约23.27万人。鉴于净迁移人口预测方法的局限性,鄂州市未来人口总量的非保守估计值将在140—150万。 

  (二)产业布局影响人口。受产业布局影响,鄂州市的净迁移人口将主要集中于临空经济区、葛店开发区。相较于鄂州市其他地区,这些地区可能拥有更高的人口净迁移水平和更大规模的人口流入,其劳动力素质和人口结构也将与其他地区呈现出一定差异。 

  (三)各区情况存在异同。在上述净迁移人口较为集中的局部地区之外,鄂州市各区的人口变动既具有一致性,同时也存在一定差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临空经济区等地会对相邻地区产生虹吸或溢出效应,人口迁移涉及的范围逐渐扩大,产生的影响逐渐显著,各区人口的变动趋势或因此有所改变。 

  (四)出生人口逐年下降。一方面,单独二孩政策和全面二孩政策对鄂州市总和生育率的提升作用有限,另一方面,即使鄂州市在2030年能够实现《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提出的总和生育率预期发展目标,鄂州市的出生人口也会从2019年的11309人快速下降到2030年的8605人。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将为鄂州市吸引大规模的人口流入,如流入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全市出生人口逐年下降的趋势或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和。 

  (五)老龄化不断加深。2019—2030年,鄂州市的老年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老年人口抚养比将不断上升,在2030年将达到24.09%,并使总抚养比增至47.18%。人口老龄化趋势加深,将给鄂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挑战,大规模的青壮年人口流入如果成为现实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六)人口红利仍将持续。虽然鄂州市2019—2030年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总体下降,尤其25—44岁的青壮年人口自2022年后加速下降,但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基本保持不变。挖掘劳动力潜力将延迟人口红利期,鄂州市吸引的大规模人口流入及其劳动力素质结构优化也将对此助力。 

  四、主要工作目标 

  2025年,人口总量保持平稳增长,出生性别比失衡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人口结构持续优化,人口质量不断提高。到2030年,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 

  ——人口总量。力争将总和生育率稳定在适度水平,并充分发挥武鄂同城化和临空经济区的共同辐射作用,保持人口总量的稳步增长。 

  ——人口结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引导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力争在2020年和2030年分别达到国家人口发展规划的112和107的目标。与此同时,紧抓“三城一化”和武鄂同城化契机,利用人口流动改善人口和劳动力结构,推动人口、产业和城市的协同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人口素质。立足鄂州市基本情况,科学合理设定人口素质发展目标,有效防控出生缺陷,持续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增加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壮大人才队伍,促进人口红利的持续释放。 

  ——人口分布。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使人口分布与产业、城镇发展的协调度达到更高水平。 

  ——重点人群。加快精准脱贫步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效保障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持续提高重点人群的生活水平,增强共建共享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增长。 

  五、工作措施 

  规划明确了我市2019——2030年的六大工作措施: 

  (一) 增加劳动力的有效供给——注重人口经济良性互动。综合应对劳动年龄人口总量缓慢下降、结构老化和流动人口减少的趋势,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双轮驱动,通过产业转型升级对人口源头进行调控,不断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力度,提高人口文化技能素质,完善人才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全面挖掘劳动力供给潜能,提升劳动力质量,为实施“三城一化”战略、促进鄂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源支撑。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劳动力质量、优化服务促进创业并带动就业、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人才、推进老年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二) 促进适度生育水平实现——引导人口自身均衡发展。适度生育水平是维持人口良性再生产的重要前提。要针对人口变动态势,做好超前谋划和政策储备,健全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促进人口自身均衡发展。要有序推进全面两孩政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健全妇幼健康生育服务支持体系。 

  (三)持续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增强经济、人口承载力。推动城乡人口协调发展,完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人口空间布局,优化人口分布与“三城一化”建设相适应,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增强城市的经济、人口承载力,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永续共生。 

  (四)积极应对老龄化的趋势——完善养老保障服务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大趋势和老龄化规律,大力关爱老年人群,妥善解决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逐步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提供,加快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营造关注、关心、关爱老年人的社会氛围,确保经济社会始终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 

  (五)有效保障重点人群权益——推动人口社会和谐共进。实现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构建制度框架,制定具体措施,关注和满足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权益保障工作,切实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切实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千方百计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 

  (六)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健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围绕人口政策调整带来的新增公共服务需求,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设施和服务投入,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继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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