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限届满至2025年1月1日止,不得上路行驶,若仍悬挂过渡期号牌上路行驶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处罚并收缴。另外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9月30日前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手续,10月1日起,不再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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