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处于电动车登记上牌高峰期,为方便群众办理登记,公安交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办理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时,省内户籍车主无需提供暂住证,省外户籍凭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可进行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即申请的绿色正式号牌和白色临时号牌)无需暂住证证明,凭身份证办理即可。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