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有哪些?怎样评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1-12 语音:播放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有5个方面: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具体评价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的过程中,将根据学生发展和变化过程,构建学生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分为日常评价、学年阶段性评价和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等三个类别。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通过观察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进步,关注学生的表现,做好“写实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及时做出评价。

  在初一、初二学年将结束时,会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将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班级评价小组通过参考学生日常评价、学年评价结果以及成长记录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学生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结果等,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

  学年阶段性评价和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原则上都按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公示、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区教育局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等6个基本程序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各维度等级分A、B、C、D四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