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市)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如何录取?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5-11 语音:播放

  我市户籍,省内其他市(州)参加中考、回鄂州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中考准考证等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无误后,市招考中心核定招生计划并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向考生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提出网上审核申请,由考生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对考生的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录取批次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市招考中心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

  我市户籍,在外省参加中考、回鄂州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国编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录取批次证明,经市招考中心审核同意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

  未达到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学籍信息有误或已被当地学校录取的回乡就读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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