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作措施 自觉履行安全责任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8-23 语音:播放
       日前,市经信委制定《市经信委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认真抓好落实。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认真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自觉履行安全责任。
       要进一步明确部门主要领导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组织落实、协助统筹、日常防治、应急管理、基础保障等五项职责。要认真对照《鄂州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鄂州市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鄂州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责。
       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党组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和落实领导干部安全责任等四项工作措施,压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我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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