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风险管控 扛牢安全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余剑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6-16 语音:播放

  随着“两区一枢纽”建设进程加快,民生领域、城市建设管理、产业发展对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我市行业领域、基层一线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安全生产管理辐射不够、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准备不充分,如果防控不得力,事故随时都会反弹。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厌战情绪,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坚决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主动仗,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强化政治责任。安全生产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主动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真正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增强防范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的责任意识。近两年领导干部和安管人员调整变化大,很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熟悉、上手慢,要做好安全工作职责无缝衔接,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发挥“党政同责”制度优势,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把各方责任细化实化、到岗到人,严防死守、全力以赴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保安全,以斗争精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管控责任。目前经济加速恢复,化工、有色、煤矿、电力等需求旺盛,水路、陆路运输繁忙,我们要高度警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超负荷运转以及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立足于抓早、抓实、抓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松手、整改不到底不罢休,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优化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工作机制,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完善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实施生产安全负面清单制度,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评估审查。稳步推进鄂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明确“两重三大”总要求,确保专项行动成效看得见、有深度、质量高。二是强化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强化“两客一危”车辆以及公交车、出租车、校车、“村村通客车”、驾培车辆监管;盯紧机场配套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筑、市政水利等工程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加强消防“生命通道”和重点场所治理,强化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商业建筑、宾馆饭店、沿街商铺等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对风险深入细致排查,对重大问题隐患彻底根治。加快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关改搬转”,维护校园安全、旅游安全。对各行业认真梳理,找出病症,查出病因,精准施策,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强化监管责任。一是树立依法治安思维。综合运用计划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双随机”执法、示范执法等方式,规范监管执法流程,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或风险监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靶向执法”。深入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安全生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追责衔接机制。深化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要加大分级分类执法力度。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原则,有效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市管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近三年发生过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纳入失信惩戒、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正确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我们强调“放管服”,但不搞简单的“一刀切”,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服务也要力求精准。对那些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必须要严格把关,抓紧整改,守住底线,这才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进一步健全市、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真正做到护一方百姓、守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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