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办关于报送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7-30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安全生产专委会:

根据全国、全省会议要求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近期市政府将召开市安委会全会,总结全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为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请各级各专委会报送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等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情况。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4、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市级、区级重大安全隐患完成整改等情况。

5、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经费、办公场所“六个落实”情况。

6、20个专委会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专委会工作特点,对本行业领域上半年工作进行认真对比,总结工作有特点,查找问题有根有据,下半年工作意见有硬指标、可操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报送要求

1、各级、各专委会要高度重视,要对本级、本专委会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按时报送。

2、各级、各专委会按照报送内容,针对各自的工作特点,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具体,要有案例和数据。

3、各级、各专委会在剖析存在的问题时要准,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有深度,提出下半年工作措施要符合实际。

4、请各级、各专委会于8月1日下午5时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办,未报送的视为未完成工作任务,并在市安委会全会上通报。

联系人:黄扬金,联系方式:0711-3256875,邮箱:327952240@qq.com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