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鄂州市花马湖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2-29 语音:播放

  根据《湖北省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修订)》(鄂环发〔2022〕30号)现将我市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鄂州市花马湖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花马湖面积约20平方公里,是鄂州市第二大湖,也是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场调查发现,2019年以来,鄂州市侵占花马湖用于项目建设,严重破坏山体和湖泊生态环境。鄂州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先占后补,湖泊占补平衡流于形式,部分应拆除圩垸仍完整无损,部分已退垸还湖区域分布在澎塘湖、曹家坝、黄田湖和螺丝等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内湖泊保护区域,本就应退垸还湖,却被充数用于湖泊占补平衡。 

  二、整改目标 

  2022年5月前全面完成占补平衡工作任务,用1至2年时间,将花马湖水生态环境基本恢复到项目建设前的状态。黄山矿区山体地质环境达到稳定,损毁的土地达到可利用状态,生态功能恢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复核占补平衡范围。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再次复核新增还湖范围,按照“总占总还、占补平衡”的原则,制定工程补偿方案,在已完成新增2.08平方公里还湖工作的基础,通过工程措施,新增退垸还湖面积3.88平方公里,确保退垸还湖后花马湖湖泊总面积、总容积不减少。 

  二是实施退垸还湖。属地与部门协同配合,推进退垸还湖征地拆迁工作。通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等多方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在已完成新增2.08平方公里还湖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施工进度,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新增3.88平方公里的还湖工作。 

  三是科学有序推进花马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科学有序实施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沉水植物群落恢复、布设生态浮岛、人工净化湿地、水生动物群落结构优化等措施,力争用1至2年时间基本完成花马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作,逐步恢复和改善花马湖水生态环境。结合花马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需要,按照监测规范要求开展水环境质量及水生生态监测,生态修复工程完工后对水生态状态进行评估。 

  四是开展水产种质资源监测保护。设置鱼类资源监测点,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渔业资源的监测,必要时开展增殖放流等补救措施。 

  五是实施黄山矿区生态复绿。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矿山企业加快开采和恢复进度,采取边开采边复绿的方式,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闭坑和复绿全覆盖。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复核占补平衡范围。编制完成了《鄂州花湖机场本期(2025年)工程水域占补平衡分析复核报告》和《鄂州花湖机场本期(2025年)工程占补平衡补偿方案》。依据2017年实测地形,复核原花马湖面积为24.77平方公里;花马湖机场占湖面积为4.52平方公里,在设计洪水位18.04米以下的占湖容积为1391万立方米;计划退垸还湖面积5.96平方公里,补充湖泊容积1412万立方米。 

  二是实施退垸还湖。完成周家坝、加奖渔家坝等13处退垸还湖任务,新增湖面6.12平方公里、湖容1506.6万立方米。 

  三是开展花马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通过多点实施控源截污、推进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布设生态浮岛等措施开展湖泊水域生态修复,还湖区域水质基本稳定在Ⅲ~Ⅳ类;同时,持续开展水质常态监测,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监测数据与2017年机场工程施工前相比,花马湖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四是定点开展种质资源监测。设置鱼类资源监测点,采用多网目复合刺网和定置串联笼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对比历史鱼类监测数据,实时掌握水生生物资源变化情况。 

  五是推进矿区生态复绿。优化黄山矿区生态复绿方案,通过实施地形整治、绿化养护等措施,开展矿区生态复绿工程,完成闭坑和复绿全覆盖。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方伟,联系电话:027-60830257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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