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15000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四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4-23 语音:播放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公司现将《年产15000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范围、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项目运营期关心的环境问题。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直接联系。

  三、征求意见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四、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20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11-5115799

  五.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8号广州国际采购中心811号房

  联系人:郑工 7393070@qq.com

  联系电话:020-86311833 13971342856

  六、简本内容

  1.项目概况

  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地址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东侧(比克工业园内)。目前,建设单位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已正式运营,二期工程处于在建状态,三期工程尚未动工,四期工程(即本项目)正在筹备过程中。

  镍钴锰三元材料是近年来开发的一类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具有容量高、循环稳定性好、成本适中等优点,由于这类材料可以同时有效克服钴酸锂材料成本过高、锰酸锂材料稳定性不高、磷酸铁锂容量低等问题,在电池中已实现了成功的应用,并且应用规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建设单位四期建设工程的产品均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由于其主要成分均为镍、钴、锰三种元素,又称“三元材料”。本工程的建设共涉及两种三元材料产品,其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含量不同,其中年产镍钴锰酸锂LiNi0.5Co0.2Mn0.3O23750t、LiNi0.8Co0.1Mn0.1O211250t,合计15000t/a。这两种产品均为建设单位前三期工程含有的产品,本工程在工艺上进行了部分优化。

  建设单位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工程用房均为租用湖北盐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项目一期工程将于2018年12月停止生产;二期工程对厂房进行了改造,目前已施工完毕,处于调试阶段;三期工程将对厂房进行改造,将新建一栋四层厂房,目前尚未动工;四期工程将对厂房进行改造,将新建两栋四层厂房。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 环境空气

  湖北中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02日对太武村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监测,监测了PM10、SO2、NH3、H2S及非甲烷总烃,本环评引用其中的PM10及SO2。其中SO2监测了小时浓度,一天采样4次,采样时间分别为2∶00、8∶00、14∶00和20∶00,每次采样60分钟,PM10监测了日均浓度,连续采样时间12小时以上。

  谱尼测试于2015年03月20日~2015年03月26日对墩子塘及秀海新村两个监测点进行了为期7天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监测了SO2、NO2、TSP及PM10。其中SO2、NO2监测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TSP、PM10监测日均浓度。小时浓度一天采样4次,采样时间分别为2∶00、8∶00、14∶00和20∶00,每次采样60分钟,TSP、PM10监测了日均浓度,连续采样时间12小时以上。

  各监测点污染因子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2 地表水

  武汉聚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24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一次。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溶解氧、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汞、六价铬、铅、镍共14个项目。

  3个监测断面中各项监测因子的单项因子指数均不超过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2.3 地下水

  项目二期工程于2016年9月9日进行了一期地下水环境监测,设松林塆、厂址、铁张村三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位采样1天,每天取样1次。

  项目相关地下水pH值、溶解性总固体、砷、氟化物、锰、六价铬、镍等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水质标准限值的要求。

  2.4 声环境

  项目厂界四周及附近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达标,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3.工程分析

  项目一期工程将于2018年12月停止生产,二期工程目前在建,三期工程生产工艺与规模与二期相同,尚未动工,四期工程NCM523产量为3750t/a、NCM811产量为11250t/a,合计15000t/a。

  项目NCM523生产有2条独立的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由3台烧结炉组成,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1。

 

  图3-1 NCM523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项目NCM811生产有6条独立的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由3台烧结炉组成,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2。

 

  4.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

  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

  项目产品性能参数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关于限用土地的要求,拟建项目不属于限制土地和禁止用地项目。

  本项目符合《湖北省葛店科技新城总体规划》,为其中规划的工业用地。

  5.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5.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车间内各设备间均采用管道连接,除投料外,所有工序均在密闭的设备内自动化操作。仅投料工序存在无组织排放,其他工序产生的废气均通过排气筒有组织外排。除烧结废气直接排放外,建设单位各生产设备均自带布袋除尘器,投料粉尘将通过水膜除尘处理,生产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均将捕集后进行除尘处理。

  项目废气将通过5#车间南侧楼顶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经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要求。

  5.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厂区废水采用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整体原则。与二期、三期工程相似,四期工程废水主要来自于包覆工艺产生的洗涤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浓水及反冲洗废水、设备、地面擦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放的浓水及初期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工艺废水、设备、地面擦洗水、初期雨水等其他废水经管网流入原水调节箱,经泵提升后进沉降池进行沉降,沉降池底部沉渣打入污泥浓缩箱,上层清水进化学反应箱,化学反应箱中加入氢氧化钠、重金属捕捉剂、粉末活性炭充分搅拌反应后自流入循环浓缩箱中,循环泵从循环浓缩箱中取水泵入DF膜装置,DF膜装置出水进排放水箱达标排放,DF膜装置浓水进循环浓缩箱浓缩。当浓缩箱达到一定的浓缩比例后,浓缩泵自动将浓缩箱底部的泥打入污泥液浓缩箱,污泥压滤泵将污泥浓缩箱污泥泵入板框压滤机压滤,滤清液进原水调节箱,干压滤废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DF微滤膜法污染物去除率一般COD50%、SS99.7%、总镍95%、总锰94%、总钴95%。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5.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破碎机、混合机、粉碎机、空压机和风机等设备,分别采取了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1)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配合室内布置、基础减震等隔声措施降噪。通过加厚墙体、墙壁吸附吸声棉、安装吸声吊顶、配隔声门和双层隔声窗进行隔声处理。对于大型设备如碎料机、搅拌机安装减震垫。泵类、电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进出口处安装避震喉。

  (2)空气动力性噪声控制措施:风机噪声控制主要采用安装消声器,在进气和排气管道上安装适当的消声器,消声器类型可选择阻性片式、折板式、蜂窝式以及阻抗复合式等。消声器可使整个风机噪声降低约25dB(A)。

  (3)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采用减振台座,减振台座可考虑橡胶减振制品,它可以将振动与激发源离开,从而缓和振动体的振动。

  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减轻本工程的噪声影响,评价建议建设单位首先要加强环境管理,尤其是建设期夜间施工活动的监管,禁止高噪声设备运作;其次要加强工程周边的绿化建设,加高围墙,通过植被和围墙阻隔尽量降低影响;另外,在工程设计初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一步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防噪措施。

  5.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建成投产后,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卫生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均不外排。

  5.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对于生产车间可能存在生产废水渗透的问题,车间地面以25cm厚度混凝土搅拌压实地坪作为基础防渗措施,然后再在地坪上涂刷环氧树脂漆,整个车间地面渗透系数k≤1×10-7cm/s;在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站时应对混凝土池体内表面进行处理,先对池内壁混凝土表面进行修平、打磨粗糙、水冲干净,然后采用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按比例加水混合均匀配制成粉水浆,先在欠平整局部打底子,再按厚度1mm的要求全面涂刷,洒水养护24h后完成。

  (2)危废暂存间基础采用25cm厚度混凝土搅拌压实作为基础防渗措施,铺设2mm厚高密度聚乙烯HDPE,上部涂抹一层耐酸水泥,刷一道防腐漆,渗透系数k≤1×10-10cm/s;危废暂存间还应设置设计拦截泄漏液体的裙角、收集清除装置,确保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通过采取上述防渗处理,以及加强维护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定期对上述各环节等防腐、防渗措施进行检查,可有效防止废水及泄漏液体的下渗。

  5.6 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物料和产品在贮存、使用、运输等过程发生泄露等风险事故后造成事故排放的污染物进入环境所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为避免安全风险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应首先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安监、消防部门的要求,切实落实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自觉接受安监、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

  同时,建设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当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产生的污染物进入环境,或者减少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总体而言,本项目在严格按照安监、消防部门的管理要求,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新材料行业规划发展方向,符合地方发展规划要求。选址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比克工业园规划范围内,选址合理可行。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成熟、安全可靠。

  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将得到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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