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10-12 语音:播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鄂州市信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塑料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兴业大道,租赁鄂州市余行建材厂空置厂房。
  (2)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租用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兴业大道的鄂州市余行建材厂空置厂房建设塑料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项目新建5条PP废旧塑料再生回收生产线,建成后废旧塑料处理规模为1。5万吨/年,每条线处理规模为3000吨/年,本项目产品为再生塑料粒子。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的SO2、NO2、PM10监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规定的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满足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要求。
  (2)地表水
  长江鄂州段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水质要求,长江鄂州段水质较好。
  (3)声环境
  项目各侧边界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
  (4)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点各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5)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和管制值的标准要求。
  三、工程分析
  主要污染工序如下:
  (1)废气:造粒工序熔融挤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废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恶臭。
  (2)废水:包括废塑料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在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包括破碎机、熔融造粒机、切粒机、水泵及风机等设备噪声。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分拣出的夹杂物、不可利用废料、废过滤网、废包装材料、废气吸附产生的废活性炭。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用鄂州市余行建材厂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兴业大道的闲置厂房建设塑料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完全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和设备安装。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环保工程建设,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洒水、围墙隔挡、必要的降噪措施后,其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施工期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是短时的,其影响随施工期结束即消除。
  2、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造粒废气、塑料再生异味,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
  ①原料堆放、分拣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本项目回收的废塑料在回收进厂前均已经过简单清理,杂质含量较少,其原料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量很少。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塑料在厂区堆放过程厂界处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原料堆放、分拣无组织排放的H2S、NH3厂界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H2S限值为0。06 mg/m3,NH3限值为1。5 mg/m3)。
  废塑料在卸料、堆存及分拣作业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其影响集中在原料仓库,通过规范生产操作,并在分拣时进行喷雾降尘,可减少粉尘排放量约50%,项目在原料仓库设置机械排风设施,粉尘、恶臭经排风扇排出后在空气中稀释扩散,则项目粉尘排放量为0。75 t/a,排放速率约为0。104kg/h,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限值为1。0 mg/m3)。
  ②造粒废气
  项目5条造粒生产线共配置一套废气净化装置,设一台风机,净化系统设计总风量5000m3/h,集气罩的收集效率按90%计,废气收集后先经过喷淋塔喷淋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其对非甲烷总烃的净化处理效率大于90%,对颗粒物净化处理效率大于95%,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内径0。2m)高空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塑料改性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并经净化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度、颗粒物排放浓均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造粒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限值为4。0 mg/m3,颗粒物限值为1。0 mg/m3)。
  ⑥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最大值进行核算。由于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为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所得范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为原料仓库和造粒生产车间边界外100m范围。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项目所在的余行建材厂厂区,其余为荒地、同为建材厂厂区及农田,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为了保证项目与周围环境卫生防护距离的可持续性,要求当地土地及相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内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与项目不相容的构筑物,以确保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的可持续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主要是废塑料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产生量25377m3/a,主要污染物为SS、COD,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气浮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 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废塑料破碎清洗工序;生活污水产生量288 m3/a,项目区目前及近期均无市政污水管网连接,考虑项目周边有大面积荒草地及农用地且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等实际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依托的鄂州余行建材厂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 旱作水质标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用地肥田,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自皮带输送机、破碎机、清洗机、捞料机造粒机、切粒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及物流交通噪声。为减轻噪声污染,企业在设备选型上拟选择低噪音型设备,对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降噪效果可达25dB(A)以上。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三类。
  项目生活垃圾来自于员工的日常生活,主要有废纸屑、塑料包装袋等,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卫生填埋。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规定的HW49类危险废物,故须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妥善暂存于厂内,定期全部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分选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其中金属等有用部分外售废品收购站,其他无用部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分拣废物、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不可利用的废塑料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分经收集后暂存于仓储区域的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区贮存,分拣废物中的废金属回收后出售,其他废物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可利用的废塑料委托外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作为焚烧原料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处理。
  综上,通过采取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入周围环境,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固体废物暂存区域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以及大气降水可能产生浸出液渗入地下水导致地下水的污染。
  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它环境地质问题。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重大风险源且事故风险概率极低,在采取严格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将本项目的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不会影响周边环境以及敏感点正常生活。
  五、结论
  1、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项目属于其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28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与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塑料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对废旧塑料采用资源化工艺技术路线进行回收利用,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循环利用,属于循环经济产业,因此项目符合《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的要求。
  3、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的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六、公众意见征集
  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等。
  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塑料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如上,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鄂州市信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总
  联系电话:13971986666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兴业大道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378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7)87260259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医药产业园二期B08栋
  E-mail: 864280252 @qq。com (请注明“塑料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
  3、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截止日期
  报告书简本公示后,公众提出意见可在10个工作日内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鄂州市信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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