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12-17 语音:播放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规划组织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鄂州市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述

鄂州市城西新区于20067月筹建挂牌成立,20088月由湖北省政府正式批复筹建,规划范围:北依长江,东临鄂钢集团,南抵武(汉)--鄂(州)轻轨线,西接薛家沟,总规划面积38.1平方公里。城西新区主导职能为片区服务中心,以钢铁深加工、机械制造、物流为主导产业的循环经济产业新区。

规划形成“一核、二轴、三带、三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一核”是以青天湖为中心景观的核心公共服务功能区;二轴指吴楚大道城市拓展轴、樊川大道城市拓展轴;三带指沿区内的三条主要水系新港、长港和薛家沟(程家湖、共青港)所形成的水系生态廊道;三组团指北部综合组团、南部综合组团和杜山组团,其中北部综合组团和南部综合组团都是居住、产业平衡发展的组团,杜山组团是以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为主。

二、区域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本环评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区内SO2NOxPM10PM2.5TSP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内非甲烷总烃、NH3H2S等特征污染物区域能够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

规划区内及周边水体包括主要为长江(鄂州段)、新港、长港、薛家沟等,根据现状监测结果,本次监测长江各监测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满足该区段水体功能区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质量

规划区内昼、夜间声环境质量现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中公路交通干线两侧满足4a类标准,铁路两侧范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区内各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

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

土壤各监测因子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相应的风险筛选值,该地区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6)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区现状主要为农业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一般,生态系统基本稳定。规划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三、规划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区工业产业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带来一定的大气污染物。根据规划,规划区内企业主要以天然气、电作为能源,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产生SO2NO2等一般大气污染物。根据预测,工业生产燃烧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规划产业根据行业不同,生产过程还会产生一定量的特征大气污染物,如恶臭气体、非甲烷总烃等。规划实施后,入驻企业应落实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采取防染防治措施及设置足够的环境防护距离和绿化带。

在落实了本次规划环评和具体项目环评要求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已建成樊口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1万吨/天,远期规模6万吨/天。规划将城西新区进行雨污分流,建设时一律布置雨污水两套管道。规划区域内废水全部经樊口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长江。根据预测,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不会导致该区段长江水环境质量超标。

规划的实施,近期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有促进作用,远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

规划区噪声源主要包括工业公路及铁路交通噪声、工业生产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及施工噪声,其中以交通噪声与施工噪声影响较大。

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道路交通污染特征加强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减噪声措施,建议合理安排园区内物流线路,避免大型货运经过居民区,同时加强该路段交通噪声的管理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环境影响。

从规划区总体布局来看,规划区设置了不同的产业园区。应通过合理布局,将大噪声企业布局在各园区中部,尽量远离周边居住区。同时,集中居民区与产业园之间应以道路及绿化带相隔。

社会生活噪声源主要为昼间间断性源,发生位置一般位于商业集中区,同时一般情况下噪声级不高,对周边环境敏感目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噪声在一定范围内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且存在施工噪声白天对保护目标影响不大,夜间施工噪声超标的特点。为防止施工噪声夜间扰民,建议靠近区内居民集中居住区等敏感点的施工区域,禁止禁止进行夜间(2400800)施工。随着项目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

4)固体废物影响

规划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并通过转垃圾转运站统一转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能够回收综合利用实现回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的则由各个单位放置在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规划区域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般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虽然会对评价区内的动植物生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规划范围内不涉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动植物、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等。通过严格执行规划及规划环评建议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可降到可以接受水平。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

水环境容量随着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污染物排放量也逐步增多,长江调整江段剩余水环境容量逐渐减少,但预测污染物排放总量占该江段水环境容量比例非常小,综上可知该江段环境容量可以满足区域发展。

大气环境容量:根据相关计算,将排放污染物量与估算大气污染物最大允许排放量限值相比可知,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容许排放限值,满足规划区域发展要求。

电力供应:根据《鄂州市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域合计电力负荷125.54kW,平均建设用地负荷密度3.76kW/km2,年用电量109.97亿kW·h。规划在规划区范围外杜山镇老政府旁,新建一座220KV的变电站,以保证城西新区的用电负荷要求。

燃气供应:城西新区目前尚无管道燃气,但在城西新区建设中应予留燃气管道位置。居民供气主要采用柜式调压的方式,个别建筑采用楼栋调压(箱式调压器),经分户计量后低压进户使用;高层建筑居民供气可采用用户调压方式。公共建筑用户供气方式根据需要,采用中中压或中低压调压计量后进户使用。

根据《湖北鄂州城西新区总体规划》、《煤气规划设计手册》推荐指标及本区块实际,本规划确定:居民生活耗热定额取2720MJ/·年,公共设施用地用气按居民用气量的30%,工业用地按居民用气量的30%,管道漏损及不可预见用气量占总用气量的比例取5%;经测算:本区块总用气量为718.08Nm3/年,可满足规划区域要求。

交通设施:城西新区内部交通呈现“四纵、三横”的交通网络结构。“四纵”:西外环、旭光大道、吴楚大道和滨港中路;“三横”从北到南依次为:北外环-沿江大道、四海大道-樊川大道、创业大道。

外部交通以现状铁路、高速公路为骨架,以铁路站点、港口、汽车站场为载体,推进城市对外交通建设,以换乘枢纽整合交通资源,缓解交通拥堵,带动城区的整体发展,完善综合交通体系。依据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道路交通规划,近期国道106改线在城西进入城市东西中轴线(吴楚大道)至江碧路,远期经城市东西中轴线(吴楚大道)、新港路至城市外环。过境交通近期通行城市东西中轴线(吴楚大道)绕行老城区,远期通行汉鄂高速绕行主城区。

土地资源:通过对规划区土壤及土地条件、强度和规模、区域内外布局、生态冲击等综合评价,本评价认为规划区建设土地利用基本适宜。

综合,本次规划的实施具备资源与环境支撑,具体资源环境合理性。

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实施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声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措施

2)制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预案,包括、风险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的体系定位,园区应急预案。

3)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施跟踪监测制度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鄂州市城西新区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根据本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与时间

公众可对鄂州市城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八、意见反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鄂州市城西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忠

联系电话:13385271179

环评单位: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711-5920051

电子邮件:27249053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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