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超凡物流(鄂州)有限公司超凡物流码头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6-07 语音:播放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超凡物流(鄂州)有限公司

超凡物流码头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对“武汉超凡物流(鄂州)有限公司超凡物流码头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超凡物流码头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超凡物流(鄂州)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及其他

  建设地点:樊口街办得胜村超凡码头

  建设内容:对现有3号码头泊位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改变机械设备装卸方式,改造原有溜槽系统,加装喷雾除尘设施,加装固定停车料斗等措施,以适应未来环保要求,从而实现部分散货功能。

  建设规模:3号码头设计吞吐能力为110万吨/年,其中件杂货60万吨/年,散货5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超凡物流(鄂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芳林

  电话:0711-3606818

  邮箱:718427185@qq.com

  地址:樊口街办得胜村超凡码头

  三、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中地格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电话:027-65528779

  邮箱:982789351@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99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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