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二次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7-12 语音:播放

  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委托湖北零跃环保管家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建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外西侧地块(鄂州市鄂城区新庙镇洪港村细王仁禄)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大楼,包括新建一栋住院大楼(地上9层,地下1层)、一栋综合楼(3层)及污水处理用房、公厕等辅助配套设施。住院大楼设计内容包含病人住院、医生办公、病人康复;综合楼设计内容包含食堂、行政办公、会议室等。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523.37m2,总建筑面积19302.80 m2,其中地上17945.00m2,地下1357.80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2UKZlIIuzKJK1DFe1SrUw

  提取码:9i35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将联系方式、地址等相关信息发送到邮箱1523196319@qq.com,我单位将会把纸质报告书寄出。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新庙镇洪港村

  联系人:徐院长

  联系电话:15337393366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零跃环保管家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13687114992

  邮箱:152319631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鄂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2.7.12

  声明: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提供,该单位申请通过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予以公示,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相关网站就该公示内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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