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物价建设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8-29 语音:播放
  2018年以来,市物价局立足部门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治物价建设
  坚持多措并举,系统推进综治法治。推进全方位学习。先后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部分、宪法修正案、党内法规、《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鄂州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省的实施办法,以及2018年市直单位综治、法治考核标准。集中学习了《价格法》等价格专业法律法规。此外,集中学习了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局机关还分组讨论和交流。推进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综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治价,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层层落实综治法治建设责任制并签订责任书。以局机关创建法治机关、二级单位创建法治单位为载体,在全局系统大力开展综治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平安科室为细胞,年初制定方案、年终开展评选。把对口扶贫村作为综治联系点,给贫困户买保险,给村落实治理防范措施的硬件建设。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按照“七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分类指导与精准普法相结合,促进价格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顺利通过“七五”普法中期工作督查。进一步明确局系统各机构普法职责任务,印发了年度普法及价格法治建设方案,开展了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5月25日至6月1日集中开展价格法宣传周活动,大量印制价格法律法规文本和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文本进行户外宣传和“六进”宣传。
  开展文件清理,无缝对接定价职权。按照新版《湖北省定价目录》和现行价费政策的规定,为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我们及时组织对2017年清理保留和修改的价费文件(不含后来清理废止的相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文件18个)、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31日制发的价费文件进行清理;对涉及转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费文件,除直接针对我市的以外,不列入此次清理范围。经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保留56个、修改12个、废止16个。
  过去有关文件指定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项目,现一律收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原定价水平保持稳定;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交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经与其协商,价格主管部门原定价格水平保持稳定。同时做好承接公办中专、技校住宿费等定价职权。这次价费文件清理结果通过及时发文和网上公布。
  完善决策程序,切实加大审查力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多年来无执法违法行为的成效。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定价项目与范围,以及专项定价规则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不属政府定价管理的不予定价;对决定定价的项目,加强对政策依据、定价程序上的审查。强化对已经处罚的11起违价案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运用,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对其他部门起草拟提请政府印发的10多个文件草案进行全面审查,分别提出了修改建议。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注意加强与联席部门的联系,组织在全市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在继续深入做好存量审查的同时,全面开展增量审查,形成增量审查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目前,市直全体25个联席部门共审查文件110个,审查决定保留或继续执行109个、修改1个;3个行政区全部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落实廉洁(风险)性评估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出台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前,召集10多个部门和企业负责征求意见,并围绕10个方面进行廉洁(风险)性评估。继续充分发挥聘请的法律顾问作用,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重大价格行政决策、重大或复杂案件审理等重大决策上,请法律顾问当好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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