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鄂州市公办幼儿园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结论的公示

信息来源:价格科 日期:2022-08-03 语音:播放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8号令、《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鄂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结论向社会公开。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鄂州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科。

信函邮寄:鄂州市寿昌大道47号发展大厦824室

电子邮箱:1211012382@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李莉   027-60830315 

附件:鄂州市公办幼儿园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结论 

 

 

 

 

 

附件:

 

鄂州市公办幼儿园幼儿保育教育费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8号令)、《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成本监审通过询价方式聘请湖北天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简称“天道会计师公司”)开展此次成本监审工作,提高社会公信力。现将成本审核情况及结论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情况

鄂州市主城区及全市各乡镇街道现有公办幼儿园62所,其中省级示范园2所、市级示范园17所、区一级16所、区二级8所、区三级6所,未评级公办园13所。此次对全市公办园保教费成本进行成本监审,我委先期会同市教育局在有评级的49所公办园范围内,初步筛选符合成本监审资格的各级公办样本园共计28所,联合第三方到各公办样本园实地监审过程中,现场对不符合此次监审要求的各区级样本园,联系市教育局实地进行更换,确定由第三方审核保教费成本的公办样本园共计27所。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湖北省价格条例》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4、《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鄂价成[2014]103号)

5、各样本公办园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成本监审情况

此次对我市公办园幼儿保教费的成本监审,考虑到2020年发生新冠疫情,成本审核基期以2018年、2019年和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作为保教费成本核算的依据。

在与天道会计师公司到各公办样本园实地监审后,该公司后期在实际审核过程中,发现花湖镇中心幼儿园、泽林镇中心幼儿园等公办园提交资料不完整等原因,最终确定实际参与成本审核的公办园为16所,具体各级公办园名单如下:

1、省级示范公办园2所:鄂州市第一幼儿园、鄂州市实验幼儿园。

2、市级示范公办园4所:鄂州市第二幼儿园、鄂州市南塔幼儿园、太和镇中心幼儿园、燕矶镇第一幼儿园。

3、区一级公办园5所:杜山镇实验幼儿园、碧石渡镇实验幼儿园、临江乡胡林幼儿园、东沟镇中心幼儿园、梧桐湖新区第一幼儿园。

4、区二级公办园3所:梁子镇中心幼儿园、汀祖镇刘畈幼儿园、泽林镇洋泽幼儿园。

5、区三级公办园2所:汀祖镇宋皇幼儿园、汀祖镇王寿幼儿园。

天道会计师公司对各公办园提供的会计资料等支出凭证进行审核,并完成各级别公办园幼儿保教费成本监审报告初稿,我委成本调查监审科对初稿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天道会计师公司依据修改意见,出具《鄂州市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审核报告》(鄂天会审字[2022]2-114号),我委组织专业人员对该报告中的成本审核数据进行评价和验收,形成最终的成本监审结论。

四、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鄂州市各级别公办幼儿园生均保教费综合成本如下:

1、鄂州市省级示范公办园生均保教费综合成本3,155.44元/年人。

2、鄂州市市级示范公办园生均保教费综合成本2,663.09元/年人。

3、鄂州市区一级公办园生均保教费综合成本1,789.90元/年人。

4、鄂州市区二级公办园生均保教费综合成本1,688.75元/年人。

5、鄂州市区三级公办园生均保教费综合成本1,315.26元/年人。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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