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九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6-16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盛鑫睿)哪些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有增加?这些市民关心的问题在今起我市实施的《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可找到答案。

  据了解,《措施》共九条,至2023年6月15日有效。重点围绕购房补贴、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面,支持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住房补贴具体有: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套补贴1万元,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2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一次性补贴5000元,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1万元;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6万元,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才、技师一次性补贴4万元,全日制大专生、高级工一次性补贴2万元。

  为缓解企业压力,《措施》对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予以了明确。

  此外,为优化配套服务,《措施》明确,今后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房票安置方式,市民凭房票可在市内指定的楼盘选购商品房,购房款达到或超过房票金额70%的,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10%给予被征收人奖励;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临时安置过渡费;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金额的部分免征契税,并根据实际购房价格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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