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拨付一亿余元 我市全力保障新冠病毒感染者及时救治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1-09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盛鑫睿 通讯员黄皓月)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扎实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市医保部门拨付预付金1.39亿元,加快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进度。同时,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市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前期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患者住院难的情况,市医保局临时放开各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限制,所有科室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畅通患者就诊“绿色通道”。在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感染者门诊保障待遇的同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新冠病毒感染重症患者应收尽收、轻症患者应诊尽诊,尽全力救治每一位患者。

  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上月,市医保局提前谋划,紧急筹措专项资金,向承担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任务的市直大型定点医疗机构及各基层医疗机构预拨付保障资金1.39亿元,且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救治的费用不纳入2022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额度范围,另作专项结算,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救治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针对现阶段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我市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排,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健民咽喉片、川贝止咳糖浆等新冠病毒感染者急需的36种药品临时纳入市医保报销范围,有效期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止。目前,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已做好药品数据库更新维护等工作,有关政策已如期执行,切实保证新冠病毒治疗药品买得到、用得上、报得了。

  随着“二十条”“新十条”相继实施,“互联网+医疗”服务受到患者欢迎,我市互联网医院就诊人次明显增多。为了拓展医保经办服务渠道,我市推行线上线下双通道服务,做到全方位及时准确解答相关政策问题,快捷办理转诊及异地备案等业务,保障救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自2022年10月起,我市已在市中心医院、鄂钢医院等开通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并逐步推广到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医保移动支付的成功运用,为群众简化了就医流程、节省了就医时间,极大缓解了因挂号、缴费排队聚集带来的防疫压力。

  为了满足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织密医疗保障网,我市陆续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将精准救治工作做到最优化。其中,为患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提供有效的用药保障,减轻因基础性疾病诱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率;将因新冠病毒感染引发的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纳入我市门诊慢特病管理范围,为患者治疗后遗症提供保障;城镇职工普通疾病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由600元提高至2300元,有力提高参保职工门诊保障水平;取消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限定在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的限制,轻症患者可就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疾病门诊统筹保障待遇。在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政策,大力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返贫。

  据了解,市医保部门将持续推动政策措施落地实施,及时回应参保群众诉求,全面做好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新冠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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