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免除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4-03-16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晨)3月14日,我市召开免除全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新闻发布会,介绍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免除对象、免除内容和办理程序,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惠民均等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我市殡葬惠民再出新举措。从3月1日开始,实行全域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政策。以下人员纳入免除范围:鄂州市辖区范围内死亡并在鄂州市辖区殡仪馆火化的所有逝者。

  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包括两项:一是鄂州市内合法合规的普通殡仪车辆接运费,包含将遗体接运至殡仪馆和将骨灰送返至市内安葬地。二是自骨灰寄存之日起,免除3个月以内在鄂州市内殡仪馆的寄存费用,超出3个月的部分要自费。

  办理程序:由丧事承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逝者的原户口簿或身份证及死亡证明,到殡仪馆申请办理免除殡葬服务费用事宜,经鄂城或东沟殡仪馆审核确认资格无误后,由办事人填写《鄂州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审核表》,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

  目前,我市年均火化量在7000余具,本次全额免除的普通殡仪车辆接运费和3个月以内的骨灰寄存费用,覆盖全市城乡居民。为给群众提供更实惠、更高效、更温暖的殡葬服务,下一步,我市拟在今年下半年,再实施免除普通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和市内殡仪馆3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费等两项费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让群众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能办好“身后事”。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