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鄂州人”系列人才新政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5-19 语音:播放

  鄂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梧桐计划”实施办法

  一、引进扶持对象

  1.国际级顶尖人才(团队)。瞄准诺奖级获得者,国家级重大科学技术奖项特等奖、一等奖获得者,各国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人才等,重点引进一批国际国内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卓越的创新研究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对我市重大科创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有巨大引领作用的顶尖人才(团队)。

  2.国家级战略人才(团队)。瞄准国家级重大科学技术奖项二等奖获得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科技部、教育部等部级重点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全国模范教师、国医大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等,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具有先进发展理念,对我市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有重大引领作用的战略人才(团队)。

  3.省级领军人才(团队)。瞄准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知名企业技术研发骨干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管理资产超过14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等总部主要负责人等,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或具有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能够较快带动技术革新、企业发展、产业转型的行业领军人才(团队)。

  4.市级高端人才(团队)。瞄准省级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管理资产超过8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等总部主要负责人等,引进一批能解决实际问题、承担鄂州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端人才(团队)。

  二、引进方式

  1.邀约制。瞄准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采取定向邀约方式,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原则,开展项目合作、技术引进、资金扶持等方面工作的商谈。

  2.揭榜制。企事业单位或创新创业平台根据高层次人才需求实际,面向社会发榜。人才揭榜后,启动资格审查、答辩评审、实地考察等后续环节。

  3.举荐制。各区(开发区、经济区)主管部门、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等,根据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等部门申报通知和指南,进行推荐申报,后续开展资格审查、答辩评审、实地考察、投资洽谈、审定公示等工作。

  4.猎聘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我市猎才、引才,推行“政府下单+社会合作”模式,鼓励第三方机构、知名人士等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寻访,精准猎聘高层次人才。

  三、项目评审及资助

  根据人才的层次类别、项目的研究水平、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指标,对人才项目进行评分(总分100分)。按照90-100、85-90、80-85、75-80分四个区间,将人才项目划分为I类、II类、III类、IV类,分别给予以下扶持:

  I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200万元资金资助,最高1亿元配套股权投资,三年内免费提供1000—5000平方米办公场所;创新人才项目给予100万元资金资助。

  II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120万元资金资助,最高50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三年内免费提供500—1000平方米办公场所;创新人才项目给予60万元资金资助。

  III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80万元资金资助,最高30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三年内免费提供200—500平方米办公场所;创新人才项目给予40万元资金资助。

  IV类:创业人才项目给予40万元资金资助,最高1000万元配套股权投资,三年内免费提供100—200平方米办公场所;创新人才项目给予20万元资金资助。

  对“邀约制”引进的人才,可不受以上限制,实行“一事一议”。

  四、政策扶持

  1.研发补贴。人才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在我市进行成果转化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的10%给予补贴;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实行滚动投资、上不封顶。

  2.贡献奖励。对人才创办的企业,自企业首个纳税年度起3年内按其实际产生贡献鄂州留存部分的100%进行奖励,后两年按其实际产生贡献鄂州财政留存部分的50%进行奖励。

  3.贷款补贴。对人才创办企业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市级财政按同期基准利率的100%给予利息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最高可连续补贴3年。

  4.上市奖励。人才在鄂州创办的企业在“四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入选“新三板”精选层的企业,另行一次性奖励30万元;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的,最高奖励2000万元;在美国纽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等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

  5.服务保障。人才在鄂州购房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子女入学可协调安排市内优质中小学、幼儿园;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每两年安排一次疗养休假,参照全市重点保健对象享受有关医疗待遇;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协助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鄂州市“人才强企工程”实施办法

  一、主要任务

  为我市企业引进一大批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大学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人才和以上相当层次的人才。

  二、引才方式

  1.集中引才。每年5月份前,各企业根据“人才强企工程”划定的人才范围以及实际需求,向市委人才办提交引才需求,市委人才办会同人才发展服务公司梳理汇总企业引才需求,研究制定线上或线下年度招聘总体方案,对外发布《鄂州市企业年度引才职位目录》,组织有关企业前往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招聘活动。

  2.动态引才。企业根据需求,可实时向人才发展服务公司提交引才计划,协商共同开展引才工作;也可通过其他渠道引才或自行引才,但需提前向人才发展服务公司报备,以方便后续人才补贴审核和发放。

  3.智慧引才。开发建设鄂州市人才发展服务智慧平台。通过平台,人才发布到鄂州求职意向,企业发布求才意向,当求职意向与求才意向智能匹配一致或基本一致时,自动提醒双方对接。

  三、引才奖励及减免

  1.积极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商会、协会、专家、名人等为我市企业猎才、荐才、引才,对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梧桐计划”的,根据层次类别,按每个人才(团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励。

  2.支持企业大力引进人才,企业通过猎头公司引进年薪40万元及以上人才的,按猎头费用的50%、不超过10万元给予奖励;企业当年引进15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的,25名及以上技师、高级技师的,按猎头费用的50%、最高10万元给予奖励。

  3.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双衔接、双促进。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委人才办第一时间联系项目方,共同研究制定招才引智方案,确保项目一开工,人才就到位。期间产生的引才费用,用人单位承担50%。

  四、政策待遇

  1.三年内发放生活补贴。按照全日制博士4000元/月,全日制硕士1700元/月、其他全日制硕士1500元/月,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1100元/月、其他全日制本科900元/月,全日制大专700元/月;正高级职称4000元/月、副高级职称1600元/月、中级职称900元/月;高级技师1600元/月、技师900元/月、高级工700元/月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租房和生活补贴。每人只能享受其中一种类型补贴。

  2.“i才服务”。人才可享受“鄂州人才服务联盟”提供的全方位“i才服务”,包含住房、教育、医疗、婚育、文旅、消费等方面优惠和奖励。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可入住市人才公寓。

  实施“才聚荆楚·智汇鄂州”工程

  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就业创业

  一、加强安居保障

  1.先落户后就业,落户“零门槛”;

  2.连续3年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全日制大专学历即可享受,最高4000元/月。

  二、促进充分就业

  1.增加优质岗位供给。面向重点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门开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优质岗位。

  2.企业吸纳就业有补贴。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增加政策性岗位供给。持续实施“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湖北新机制教师”、“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等项目或计划。

  4.鼓励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5.深化校企合作。每年推动一批企业与院校对接合作,形成双方共同培养人才、人才毕业即到鄂州工作的良性机制。

  三、扶持自主创业

  1.加强创业教育培训。毕业学年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类别分别给予300元、1200元、1500元的补贴。

  2.打造创业孵化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免费向大学生开放,对孵化成效突出的给予5万元以上的奖补。

  3.发放创业补贴。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人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4.给予场租水电补贴。3年内给予5000元/年的场租水电补贴,每带动1人就业的,给予2000元的奖补。

  5.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财政部门按政策给予贴息。

  6.落实税费减免。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毕业生,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享受税收减免;毕业年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享受税收减免。

  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

  一、“人才池计划”简介

  除我市事业单位在统一组织的一般性招考招聘外,通过特殊招聘方式招聘高水平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通过专项招聘方式面向特定领域或特定专业招聘专业人才的人才计划。

  二、招聘范围

  1.高水平人才

  拥有重要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自主创新成果,并且该成果达到省市级以上领先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急需人才

  拥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研究生或具有特殊技能人才。

  3.专业人才

  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原“985”“211”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音乐、体育、美术、考古等四类文化体育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等七类卫生专业中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或专业性极强的一类及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

  2017年及之后通过国家统招统考入学并获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视同于全日制研究生。国(境)外留学人才需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制需二年及以上。

  三、招聘规则

  (一)特殊招聘

  可直接采用面试进行招聘,面试方式包括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谈等,重点测评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学术技术水平、业务(科研)能力、适岗能力和发展潜质等。招考比例可放宽为1:1。

  (二)专项招聘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紧缺急需专业面试入围比例可放宽到1:2;研究生报考比例不超过1:8的直接入围面试;特别稀缺专业仅有一人报考的,可直接经面试考察后确定为拟聘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资格条件。考生入围面试后,统一评分标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政策待遇

  1.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年薪制。对能独立带领学科或事业发展、特别优秀的人才,年度薪酬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最低50万元,最高200万元。

  2.三年内发放补贴。全日制博士4000元/月,重点高校(原“985”、“211”重点大学、科研院所和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硕士1700元/月、其他全日制硕士1500元/月,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1100元/月、其它全日制本科900元/月;正高级职称4000元/月、副高级职称1600元/月。

  3.关心人才成长。支持专业人才做专业事、走专业路、出专业成果。打破论资排辈、条条框框,对实绩突出、潜心钻研的,每年在职称申报、等级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设立“人才编制池”

  市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60个事业编制,用于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统筹安排、特需特办,人动编随、人走编收”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周转使用。

  鄂州人才服务联盟

  1.住房服务。一是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按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6万元,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4万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2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二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升至限额的1.3倍,达到65万元。三是提供人才公寓,连续3年免租金。

  2.教育服务。不断加大与省内外一流学校对接力度,加快建设附属学校和协办学校,满足人才子女教育需求。

  3.医疗服务。协调市内公立医院,将人才体检费用控制在市场价的85%左右。

  4.婚姻服务。对在鄂州登记结婚、配偶也在鄂州工作的人才,给予500元结婚“贺礼”。

  5.生育服务。对人才每生育一胎并将小孩户口落在鄂州的,给予800元奖励。

  6.商超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给予折扣最大的商场、超市进入联盟,为人才消费提供便利。

  7.餐饮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给予折扣最大的酒店、餐馆等进入联盟,为人才消费提供便利。

  8.住宿服务。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给予折扣最大的星级酒店、商务宾馆进入联盟,为人才消费提供便利。

  9.文化服务。协调各影院、剧院,将人才购票费用控制在市场价的85%左右。

  10.旅游服务。协调武汉“1+8”城市圈城市及国内其它旅游城市,制定人才旅游套餐,办理人才旅游年卡。

  根据实际效果,后续可增加其它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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