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援企稳岗保主体 减负降本惠企业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6-15 语音:播放

  为进一步释放人社政策红利,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回暖向好,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市人社部门研究制定了“46410”系列工作措施:

  四项政策“降成本”

  降——针对在鄂州市参加失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失业保险费率由2%继续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实行“免申即享”,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餐饮、零售等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下调20%。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期间,如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不足18个月时恢复正常缴费。

  预计全年为企业减免失业、工伤保险费4160万元。

  缓——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

  实施对象分为两类:

  一类是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及其他特困行业,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缓缴手续。

  另一类是针对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完成补缴即可。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预计全年为1000家企业、1.4万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缓缴社会保险费5.3亿元。

  返——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保职工30人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90%。

  实行“免申即享”,预计全年为2000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2200万元,稳定就业岗位5.5万个。

  补——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最多不超过6个月。

  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预计全年为600名扩围人员发放补贴资金30万元。

  六条路径“稳就业”

  引进人才有补贴。

  对在鄂州纳税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从全日制大专到全日制博士发放700元-4000元不等的补贴。

  吸纳人员就业有补贴。

  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组织就业见习有补贴。

  企业组织普通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发放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1155元。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

  自主创业有补贴。

  创业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取营业执照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者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

  初创企业有奖补。

  第一是入驻基地有奖补: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级孵化基地内初次注册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经营实体,每年给予5000元的场租水电补贴。每带动1人就业的,再给予2000元的奖补,奖补最多不超过1万元。奖补期限不超过3年。

  第二是示范基地有奖补:对孵化成效突出,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5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第三是优秀项目有奖补: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可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由省评审团组织评审后,给予5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创业有贷款。

  首先有贷款:对还款积极、带动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可持续提供创业担保和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

  其次提额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按政策财政给予贴息补贴。

  最后免担保:对10万元及以下小额创业贷款提倡免除担保要求。

  预计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亿元,带动就业2700人。

  四个举措“增质效”

  职业培训提升技能。

  针对企业新录用的九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后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500元。

  预计全年开展岗前培训4000人次。

  学徒培养壮大队伍。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实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培训。

  每人补贴4000元-5000元。

  预计全年新型学徒制培训600人次。

  考证考级享受补贴。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享受考证考级补贴。

  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大师引领培育人才。

  支持各类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评选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遴选3-5个。

  对获评市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对获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资金。

  十大行动“优环境”

  围绕服务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人社部门推进“十大行动”,持续发力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缺工即时响应行动。聚焦“157”现代产业集群、聚焦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工需求,建立即时响应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设立工作专员,根据企业需要上门开展用工指导服务。

  人力资源提升行动。加快培育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努力打造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基地和创新发展平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人才流动优化行动。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及时发布人才流动信息,打造立足武鄂、辐射全国的招才引智“一站式”服务平台。

  人才评价打通行动。对“工作在鄂州,社保在武汉”、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学历达到要求的企业专技人员,可申报职称评审,实现武鄂两地流动人才职称评审结果互认。

  零工驿站推进行动。建设零工驿站,开发“及时雨”小程序,为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信息发布、政策咨询服务。

  工伤预防护航行动。深入推进工伤预防培训,全面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增强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

  劳动关系和谐行动。开展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矛盾隐患排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化解行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全程网上办,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

  社保经办便利行动。推进社保办理“一事联办”,实现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高频事项与医保部门全程网办联办。

  政务服务立办行动。推行立办快办、“打包办”“简便办”“就近办”,探索“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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