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任鹏程)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做好我市今年7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的函》(鄂州发改价格函〔2022〕65号)要求,民政部门将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城镇困难群众每人42元,农村困难群众每人36元。
据悉,这是我市今年第一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资金将在8月底前通过银行直达困难群众个人账户,预计发放补贴9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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