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 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6-15 语音:播放

  近年来,养老领域成为非法集资热点领域,全国多地爆发以“养老为名”进行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大案要案。一些所谓的养老机构打着“养老”的名义,涉嫌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采取欺骗诱导、虚假违规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开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一)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或者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二)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三)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四)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个别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郑重提醒广大老年群体,选择养老机构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尤其对外地的养老机构要严加甄别,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非法集资犯罪案例选登

  案例一

  基本案情: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陈某某以湖北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众筹可获得高额投资回报为利诱,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上不特定对象廖某某、漆某某、熊某某、张某某、邱某某、刘某某、白某某、徐某某等34人吸收资金共计1204480元。其间,某某公司、陈某某支付本金及奖金共计101400元。被告人陈某某于2020年12月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理,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陈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非法吸收资金1103080元,并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案件提示:湖北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涉及全国多个城市、地区,犯罪分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向社会分发传单等手段,夸大投资收益,诱导投资人购买某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向不特定群体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近年来,此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表现形式多样,不少非法集资披上了当下流行的“电子商务”“养老”“众筹”等外衣,巧立名目吸引投资人,案件往往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投资人损失惨重,严重危害了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官提示: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在高息诱惑面前保持理性,严防非法集资陷阱。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切忌贪图高回报而盲目投资;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等诱饵,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等;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官方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以免损失扩大。

  案例二

  基本案情:2011年4月19日,被告单位武汉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成立。2012年6月,被告人熊某斌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底,武汉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停止运营。2011年2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熊某斌以武汉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缺乏资金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武汉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向被害人张某某、叶某某、范某某等36人非法募集资金2926.46922万元,案发前,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返还借款1334.1121万元,余款1833.36922万元至今未偿还。

  判决结果: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斌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被告单位武汉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金18万元;责令被告单位、被告人退赔35名被害人尚未兑付的1833.36922万元。

  本版文图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提供

  征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线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逐步铲除滋生土壤,根据《湖北省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处非办)将在全市集中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如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线索,请向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举报,举报电话:027-53083302,举报邮箱:742997258@qq.com。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线索,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根据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实、查办、反馈,举报人须实名、如实反映问题,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对举报人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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