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我市兜牢兜准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1-02 语音:播放

  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徐麟 通讯员李小芳、任鹏程)截至目前,全市新增低保对象409户659人,共有2.4万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整体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将人均收入超出我市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为边缘家庭获得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提供便利;制定《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从放宽经济状况核算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动态管理等方面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聚焦“困难群众提高收入较难、必要支出较大、异地求助较繁琐”的实际情况,将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扩大延伸。推动“单人保”向重病重残人员延伸,明确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单独享受低保待遇,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申请低保,目前有3795名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范围,获得全额保障。推动“收入型贫困”向“支出型贫困”延伸,设定刚性支出扣减,在核定低保家庭收入时,对医疗、教育、残疾保障、婴幼儿营养等必要支出给予适当扣减,推动低保认定条件转变。推动临时救助由“居住地”向“发生地”延伸,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明确由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紧急情况实行 “先行救助”,今年已开展临时救助1526人次,人均救助2450元。

  通过精简证明材料、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社会救助办理程序,提高审核效率,有效提升困难群众获取救助便捷性。实行申报告知承诺制度,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对政府部门内部能够共享查询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救助效率进一步提高。实行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业务“一网通办”,今年通过“一网通办”受理社会救助申请2677人次;实现社会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面向低保家庭、因病致贫人员及其他低收入群体开展“医路同行”、慈善助学“阳光班”等项目,近年来筹集善款1000余万元,帮扶38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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