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生命之光”、“佳息教会”、“新天地教会”、“真理教会”、“活露水教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进行活动,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生命之光”、“佳息教会”、“新天地教会”、“真理教会”、“活露水教会”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予以取缔。
特此通告。
鄂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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