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8年 第6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8-06 语音:播放

湖北雅惠餐饮有限公司卤食加工厂:

2018年6月28日,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一)洗手更衣间设计布局有欠缺。不符合GB 14881中第4.1.1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

(一)生产投料记录不完整。不符合GB 14881中第14.1.1.2 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加工过程(包括工艺参数、环境监测等)要求。

(二)原辅料、半成品与直接入口食品未分隔,存在交叉。不符合GB 14881中第5.1.8.3条款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

(一)未见产品贮存、运输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要求。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一)未能提供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及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的记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款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于2018年8月31日前要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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