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2018年 第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9-29 语音:播放

湖北万佳饮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0日,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从业人员管理等12个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你公司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企业资质情况

(一)生产证可有效期内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申请变更,实际生产场所与许可证书内容不一致。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要求。

二、生产环境条件

(一)洗手、更衣等设施设备不能满足正常使用。不符合GB14881中5.1.5.4 条款关于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其开关应为非手动式的要求。

(二)车间防尘措施不全。不符合GB14881中6.2.1条款关于 厂房内各项设施应保持清洁,出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一)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不符合GB14881中6.6.1条款关于进入作业区域应穿着工作服的要求。

四、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一)未按规定留存样品并记录留样情况,不符合GB 14881中9.3条款关于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五、从业人员管理

(一)个别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不符合GB14881中6.3.1.2条款关于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于2018年10月30日前要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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