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佳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10-30 语音:播放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两节”是广大群众旅游、购物和餐饮消费的旺季,是婚庆宴席和亲友聚餐的高峰时段,也是月饼等传统时令食品消费的集中时段。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采购食品注意事项
  1.应选择有资质的食品销售单位(如: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食品。不在无证照食品摊点或流动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食品的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晰,外包装有无破损。
  3.在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标签,标签是否标注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要购买无任何标签的散装食品。尤其是购买散装熟食卤菜应到卫生条件和信誉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熟食店。
  4.选购月饼应注意看外观,外观良好的月饼,块型大小均匀、周正饱满、质量新鲜。买月饼后要按保存条件储存,食用时要观察月饼是否变质。
  5.购买保健食品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并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妥善保存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轻信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首先应看餐饮单位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营业的证件,要尽量选择卫生条件好、量化等级高的餐馆就餐。选择“农家乐”时应注意到证照齐全、食品加工条件、就餐条件、及餐饮消毒条件好的“农家乐”。
  2.要注意在外就餐的疾病防控。用餐前应洗手,尽可能使用公筷;用餐时应该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要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切勿食用违禁食品,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食物中毒以外的其他胃肠道症状或疾病。
  3、就餐时如发现有食品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好存在食品问题的饭菜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在尚未食用,未造成健康问题的情况下,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餐馆自行协商解决;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并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并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投诉。
  4.禁食危险食物。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行为时,应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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