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具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鄂州市监抽告【2021】第 21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1-09-24 语音:播放

 

2021年7月21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对鄂州市葛店黄金阁酒店进行了抽样检测。 经抽样检验餐饮单位使用餐饮具经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721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抽检计划,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对鄂州市葛店黄金阁酒店圆盘 (抽样单编号DC21420705484832018)、花盘(抽样单编号DC21420705484832019)、长碟(抽样单编号DC21420705484832020)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7月29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出具检验报告(2021s1499、2021s1500、2021s1501)认定上述当事人所使用餐具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8月2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葛店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NO:2021s1499、2021s1500、2021s1501)。并告知当事人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检的要求。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鄂州市葛店黄金阁酒店涉嫌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调查。 经查,鄂州市葛店黄金阁酒店的餐具使用前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上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2021年9月13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清洗后消毒时间不够所致。

   企业整改情况:加强餐具的消毒清洗消毒,要求餐饮具清洗后必须放消毒柜消毒30分钟以上。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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