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鄂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2-07-25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 陈恋)6月2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标志着我市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2007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鄂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十一五”期间全市救灾减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几年来的实践也证明,该《预案》存在着许多不足,如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不足,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灾后救助制度缺乏,救灾款物监管不严等,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强烈期待有一定的差距。自2010年6月至今,鄂州市民政局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经历了起草初稿、书面征求意见、党组讨论、专家评审等阶段的基础上,对2007年出台的《鄂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2012年6月4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对《预案》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
  《预案》对于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满足灾民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以及推动鄂州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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