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近日强降雨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政办电〔2023〕9号

信息来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期:2023-04-11 语音:播放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4月2-3日我省将有一次强降雨过程,并伴有明显短时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鄂西南、江汉平原、鄂东北、鄂东南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累计雨量一般50~120毫米,局部150~18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短时大风可达8~11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动员,积极防范应对,切实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天气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强化组织领导和联动配合,压紧压实防范应对责任。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周密组织风险分析和会商研判,及时调整防范措施。因恶劣天气引发严重灾害,属地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二、强化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突出做好3小时、1小时短临预警,预警信息要第一时间覆盖受影响地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和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准确、高效发布预警信息,督导行业领域和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

  三、加强隐患排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文化旅游、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严格管控不牢固的建筑物、高空作业的吊车、广告牌、通信电力设备、电线杆、树木等风险点位;严格落实设施农业、山区库区、危旧房屋、易涝部位、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防控措施,及时排查消除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隐患,必要时应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四、做好应急保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各类救援队伍要保持临战状态,针对灾情发生的情况,分级分类快速响应,科学施救,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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