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鄂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保护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6-14 语音:播放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根据《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等内容开展清理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现将鄂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保护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3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人:冯小宇  联系电话:027-53083608
  邮箱:530895901@qq.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号
  附件:鄂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4日
鄂州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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