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的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5-31 语音:播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推进非遗传承保护基地建设,2022年5月份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非遗传承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实地考察和集中评审,确定鄂州市博物馆文物复原复制研究所等6个基地为鄂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至6月4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予以表彰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4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真实联系方式。如恶意举报或诬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通讯地址:鄂州市古城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6099。
  联系电话:027-53083608。
  联 系 人:冯小宇。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鄂州市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名单(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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