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惠及近10万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7-26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凤玲 通讯员朱明 实习生吴卓琳)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月起我市调整增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对1月以来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98745人。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继续统一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为:

  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2元。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5%。

  适当倾斜。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照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3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2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照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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