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城市福利中心老人入住流程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日期:2021-11-02 语音:播放
    一、入院流程

1、咨询登记→回访→体检→试入住→评估→签订合同→缴费入住

2、疫情期间新申请入住老人,采取“先预约、经评估、再入院”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

二、入住条件: 

1、老人以自愿为原则,入院、出院自由。

2、入院老人无传染病、精神病。 

3、须有委托人担保,并按时缴纳一切费用。

三、入院手续 

1、老人入住需由委托人与养老院签订《休养人员试入住协议》、《自费休养协议书》。 

2、入院老人根据评估结果选择护理项目并缴纳相应费用。

3、入院老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卡,同时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入院老人入院前7日内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报告,以及30天内的其他五项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如下:①核酸检测;②血清抗体检测;③胸片;④乙肝两对半;⑤B超(肝胆脾);心电图;尿检。                

四、其它事项: 

1、休养人员需自备个人生活用品、护理用品和床上用品等未经院方许可,不得带入任何家俱和电器。贵重物品及现金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休养人员进院需交履约保证金两千元整,失智老人需交履约保证金肆千元整,出院办理完退住手续后退还。进院休养人员入住未满半月退住的按半月标准收费,满半月未满一月的,按一个月标准收费。出院时应向所在院申请,凭《结账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出院手续。如休养人员请假外出若干天后,其委托人前来办理出院手续,休养方必须付清请假当天至结帐之日止的所有费用。  

3、休养人员入住后须遵守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4、委托人或休养人在入住时请清点房间物品,并在物品配置清单上签字。退住时填写书面的《出院申请表》,核实物品,丢失或者损坏设施物品的照价赔偿。

5、休养人员外出必须请假,回来及时销假。外出时必须佩带院民出入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意识不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外出必须有亲属陪伴,外出期间发生一切意外事件责任自负。

6、业务办理时间:8:00——11:30   14:30——17:30。

五、出院流程

家属申请出院→通知班组→清点房间物品→结账出院

六、咨询电话:

0711-2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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