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40工程”老旧社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7-16 语音:播放
招标项目名称: 鄂州市“40工程”老旧社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备案机关: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项目规模:  
工程类别: 其它项目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ezhou.gov.cn)
交易地点: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会议安排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6-27 10:00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2018-07-20 1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8-07-03 12: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8-07-03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鄂州市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 陈自民
办公电话: 07113830450
移动电话 1810711980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郭中华
办公电话: 02787273505
移动电话: 1867400093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42070220180515001003001
标段名称: 鄂州市“40工程”老旧社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07-20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134.682 万元
合同估价说明:
招标范围: 1、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 ① 编制项目合约规划;参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审核。 ② 参与清标,协助完成投标报价的比较分析,进行算术性复核,提出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处理建议并出具审核报告。 ③ 参与合同商务谈判,协助业主确定合同价;协助业主建立合同管理及工程款支付台帐。 ④ 招标阶段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施工阶段: ① 协助业主完成各工程合同标段的工作造价动态成本控制与管理,以月、季、年为时间周期提交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② 参与施工图纸的会审,对图纸不合理性提出修改建议。 ③ 参与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在设计变更发生前,就设计变更的商务合理性提出建议,并提出该设计变更的估算;在变更后,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设计变更费用,并提出处理意见。 ④ 参与现场签证工作,审核现场签证费用,并对隐蔽部分做好签证验收记录;参与索赔与反索赔工作,审核相关费用,并完善资料。 ⑤ 提供现场甲供材料、设备的招标或询价采购的咨询服务,并负责相应的市场调研工作。 ⑥ 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中间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建立相关管理台账。 ⑦ 负责对项目各类总包工程、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及设备结算工作及超目标成本分析。 ⑧ 若招标人要求局部进行人工算量进行比对和工程量分层统计,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完成。 ⑨ 建立合同、进度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甲供材料、设备等造价咨询台账。 3、结算阶段: ① 审核工程结算价款,并出具结算审核咨询报告。 ② 配合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负责解释其审核确定的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确保审计通过(审计通过指所有合同结算金额审减率控制在3%以内);
工程地址: 鄂州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地点位于鄂州市中心城区及经济开发区,涵盖社区交通混杂,乱停乱放,占道经营,路面破旧等问题突出,导致交通不畅通。部分社区设施缺乏,雨污不畅,电线杂乱,环卫脏乱,急需完善优化城市设施。
拟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其他投标条件: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本工程各方参建单位不得存在任何隶属关系或关联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担过一项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07-20 10:00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580745588888
收款人: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预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办理指南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ezhou。gov。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3、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ezhou。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代表单位操作)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获取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或现场发放招标资料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ezhou。gov。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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