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菜园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09-29 语音:播放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鄂州市菜园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备案机关: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项目规模: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ezhou.gov.cn)
交易地点: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三楼)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会议安排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体名称: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8-09-28 15:48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2018-10-29 09:3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8-10-11 11: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8-10-12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鄂州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攀
办公电话: 13871818515
移动电话 1387181851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英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亮
办公电话: 17771609591
移动电话: 1777160959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42070220180928001001001
标段名称: 鄂州市菜园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10-29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20000 万元
合同估价说明:
招标范围: 鄂州市菜园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本建设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工程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本项目净用地面积约为1.6万㎡,总建筑面积约为7.5万㎡,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道路及场地硬化、地面停车场、供配电、给排水、天然气及绿化等。
工程地址: 鄂州市菜园头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鄂城区蟠龙路与五丈港交汇处,蟠龙路以西、五丈港南侧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拟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中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中设计方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资格要求中关于财务、信誉的相关要求。 ④联合体中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注册于联合体施工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联合体设计方。 ⑤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力、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活动。
资质要求: 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其他投标条件: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正在进行或已完成一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达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此项EPC总承包业绩证明,联合体中设计方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10-29 09:30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580745588888
收款人: 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预审)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办理指南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ezhou。gov。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册;
  (2)施工、监理类项目,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项目负责人及造价师电子签章可根据需要选择办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需办理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主体单位)的相关数字证书,联合体单位需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5)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标书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解密;如特殊项目要求采用纸质文件投标,不需进行解密操作,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
  3、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ezhou。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代表单位操作)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获取招标文件、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资料的唯一途径;招标人不提供邮寄或现场发放招标资料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登记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款项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在到账成功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缴纳投标保证金”菜单,点击缴纳查询到账记录,将到账记录绑定至相应标段,完成缴纳。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阶段一般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特殊要求根据预审文件执行),进入投标阶段后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再行缴纳。
  5、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入口】(建设工程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具体操作见“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ezhou。gov。cn)”办事服务>>服务指南;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需更改的,可撤销签名确认后重新上传并重新电子签名确认,重新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同样视为未递交;
  (4)根据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如需现场递交备份光盘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刻录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预审文件)中相关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6、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
  (1)本平台招标项目一般要求全部采取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需按本提示第5条及招标(预审)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如因招标项目特殊情况,不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投标、开标并评标的,须按招标(预审)文件的规定递交纸质文件,无需网上递交电子文件;
  (2)方案设计、货物采购等类型项目,如招标(预审)文件要求须递交方案展板、模型、样品等投标资料的,或招标项目特殊情况要求需递交纸质文件备份的,应按招标(预审)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所要求的内容递交至指定地点。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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