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改审批〔2023〕256号
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审批<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滨湖西路-黄龙路)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州工管中心文〔2023〕7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滨湖西路-黄龙路),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吴都生态廊道南路工程(滨湖西路-黄龙路)
项目代码:2308-420704-04-01-244807
二、建设地点:鄂州市鄂城区西山街道。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长640米,宽1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予以明确。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做好项目规划、土地、节能审查等前期工作,落实建设资金,深化项目研究,并按项目管理程序到我委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