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鄂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可研批复相关内容的函》(〔2023〕152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委已于2023年11月8日以鄂州发改审批〔2023〕351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原则同意调整鄂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鄂州发改审批〔2023〕351)废止。现就调整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鄂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1-420704-04-01-492786。
二、建设地点:鄂州市全域。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对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环线地质灾害、庙岭镇岱家山滑坡等16个地质灾害项目实施综合治理工程;
2、对凤凰街道凤凰路南侧滑坡进行1处排危除险;
3、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工作,新建专业监测台站17处,改建监测台站24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8,989万元,其中工程治理28495万元,排危除险180万元,自动化监测台站建设31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和拟申请国债资金。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标准,组织编制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报我委批准。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