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广大市民可积极举报鄂州市辖区内用作生产经营或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举报内容为:
1.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正在违规建设的自建房;
2.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或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行为;
3.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作生产经营或危及公共安全 的自建房。尤其是私自改建改用为旅馆、饭店、学校、养老院、宗教场所、影剧院、运动场所、培训机构等;
4.经鉴定为 C、D 级危房仍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
具体举报方式为:
鄂城区0711-3852042
华容区027-60885010
梁子湖区027-60660386
葛店开发区027-53080100
临空经济区 027-6067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