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优势 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0-18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蒋康康)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加码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六稳”“六保”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重要方面。据了解,《通知》主要包括6个部分共计20条措施: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一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预算单位对本单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负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预算编制约束。预算单位要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依托预算约束增强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刚性。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预算单位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启动之前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方案及价格评审优惠措施。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二是加大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三是落实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政策监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一是阐述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二是执行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审优惠标准。三是执行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标准。

  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一是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二是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促进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和绿色数据中心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三是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四是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采购力度。

  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一是提升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质效,预算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为高效的“一站式”融资支持。二是开展政府采购工程类融资,推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全覆盖,增加融资潜在客户。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水平。推动“三网融通”,提升服务中小企业便利度。二是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平台。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统筹,开展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三是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四是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坚持惠企助企,发挥政府采购平台功能。

  记者观察到,在鄂州市级层面,政策具体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推动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与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市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三网融通”;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平台。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统筹,开展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实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免申即享。

  二是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规定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给中小企业,比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的预留比例高出10个百分点。

  三是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根据财政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我市将坚持先行先试,进一步提高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工程中运用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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