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会议纪要

〔2010〕35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1-01-10 语音:播放

112,市长陶宏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听取市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关于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讨论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市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工作,在制订方案、征求意见、不良贷款清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当前,市直相关部门必须继续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方向。实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是坚持改革方向的需要;是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三年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的需要;是创建信用城市的需要;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需要。

二、会议指出,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操作。

一是加强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协调督办工作,及时解决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转换机制。市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大力度,立足于自身消化历史包袱,为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要调整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运作机制,盘活存量,最大限度地消化不良贷款,依法依规依程序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

三、会议就有关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调整鄂州市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成立清产核资、征地确权、清收盘活三个工作专班。清产核资工作专班由市审计局牵头,财政、国资、监察、法制办等部门参加,尽快对中介机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对各级政府、村组贷款及行政行为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对帐核实确认;征地确权工作专班由市国资局牵头,财政、城投、国土、房产、法制办等部门参加,近期内到省内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取得成功的县市进行考察,然后根据考察情况和清产核资结果,制订我市以土地支持农村信用社弥补资金缺口的具体操作方案;清收盘活工作专班以市农村信用社为主体,公安、检察、法院、监察等部门大力支持,依法依纪,特事特办,抓紧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加快农村信用社贷款诉讼案件的审、结、执,加大对涉嫌违法贷款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积极做好征用土地置换不良贷款工作。会议同意市农村信用社征用1000亩左右的土地消化其部分历史包袱,由征地确权工作专班按照法定的报批、挂牌、征用、办证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后返。征用的土地主要用于置换村组集体、各级政府及部门拖欠农村信用社的损失类贷款。

(三)对市农村信用社需确权的土地、房产,要尽快组织完成勘测定界、绘制宗地图、整理资料、评估、办理权属证书等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予以减免。

四、会议原则同意《鄂州市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责成市政府法制办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方案》修改完善后下发。

五、会议要求,鄂州银监分局和市农村信用社要迅速向省银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汇报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特殊情况和困难,积极争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更大的政策支持。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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